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制度9项

更新时间:2024-11-09 04:33:02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9日发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网上查询)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制度9项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

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的工作。

2.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

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患有、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

(甲型、戊型)、活动性、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6种有碍食品安

全的疾病,或有名次按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

全的工作岗位。

(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

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

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

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报告。

(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四)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五)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六)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

食品可追溯。可以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

全追溯体系。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

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

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

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

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

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

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

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

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

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

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

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

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

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

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

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

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

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

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众反映大、投

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

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保

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

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

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

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

和消费者查询。

七、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

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

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

他不洁物品混放。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

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

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八、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

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

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

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

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

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

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

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

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

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

人的责任。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

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

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

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

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

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

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

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

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

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

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

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

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

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

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

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

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

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

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

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

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

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

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

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

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

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

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

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

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

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

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

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

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广经验,批评

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年至少组织实施一次制度自查,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的合法合规、执行及改进状况。

2、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制定日常自查频率。高风险食品及其经营

过程至少每季度自查1次,中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半年自查1次,

低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年度自查1次。

3、自查内容涵盖本单位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操作规程及其他法律法规

的要求。

4、本单位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投

诉、供货者通知等渠道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立即开展专项自查。

自查发现不符合操作规程的立即纠正,发现不合格食品的应执行不合格食

品处置制度,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经营活

动,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为了使经营和服务提供过程得以有效控制,保证产品按计划实现,并

符合规定的要求。

1、理货科应严格执《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对所有品做好验

收与记录作。

2、营业部应严格执“进、销、存”的相关规定,在进货环节配合收

货部严格执《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在销售环节,做好防防尘,做

好覆盖,禁脱离冷链销售,并做好销售台账记录;在贮存环节,严格执

《品贮存管理制度》。

3、对于销售的商品,要对原料进严格管理,规范品添加剂得使与贮

存,精确填写品添加剂使记录,并严格执《废弃物处置制度》。

4、对于品从业员,严格执《从业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每天对从业员的健康证、个卫进检查并规范

5、门店品安全管理员要严格执《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对品经营过

程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要严格检查并记录;进风险评估,及时向门店店长

报告。

6、对于在品经营过程中,存在品安全风险的为,门店品安全第责任

——门店店长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规范制度与过程的控制。

场所环境、设施设备清洁维护制度

1、建立并落实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及加工用具、容

器清洁消毒和维护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照要求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

使场所及其内部设施随时保持清洁。

2、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

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废弃物及时清理,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

要时进行消毒。

3、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

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除虫灭害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避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

4、设施、设备及工具容器可采用化学消毒方式,其有效氯浓度为

250mg/L,一般工具、容器消毒作用时间为5分钟以上。应使消毒物品完全

浸没于消毒液中。消毒后以洁净水冲洗干净。

5、使用的洗涤剂和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7、应建立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

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为了使店对采购产品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

国家及店有关规定要求,且价格合理、交货及时,保障经营相关工作的顺

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

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

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

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

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

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

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

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

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

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

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

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

害化处理。

第六条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

宣传的内容。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

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仓库应定期做好

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

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

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

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

固,无倒置现象。库存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

号食品不得混垛。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

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

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

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

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

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10、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11、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

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维护食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二、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孽生。有防蝇、灭蝇、防鼠、灭

鼠及灭蟑螂措施。

三、保持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与外相通的下水道或其他洞口安装防鼠

铁丝网或铁栅),无积水。

四、保持营业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及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

五、店面周围25米内无坑式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并保持通风、防霉、

防潮。

六、建立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

情况,定期向监督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目的: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

真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

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

方案。

二、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

于食物,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在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

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

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

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

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条

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

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

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

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

事故。

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对于重

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两小时内及时向当

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

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

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

建议。

3、食品事故处置

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

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

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

厨房灯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

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五、责任追究

1、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

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本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要求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迟缓、漏报和瞒报,如因

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

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写的很抒情。

笔力独扛。


本文发布于:2022-07-29 02:12: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4458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