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逻辑
权力不是一种讲规则的游戏,而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更是一种话语权和伤害权。国家是
权力的载体,也是其外在形态,当然权力的本质是法律。
权力如果没有法律来保障,它就失去作用。一,法律确保权力存在的合法性,二,权力本
身自行制定法律。因此,权力取得了其合法的伤害权,一般说来,它的边界越模糊其伤害权
越大,限制它的伤害权就变得极为必要了。
权利受到侵犯,法律却无法保护权利,这是专制社会的普遍现象。法律权力化,意思是通
过制订法律使权力凝固化和板块化,比如,政治势力或执政党通过确立某人成为最
高权力,同时又确立某人为其接班人。权力法律化,意思是权力通过强制力和影响力来确立
自己的地位,强行使权力具有合法地位。
公民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权利,因为他们相信法律的权威,当他们不再相信法律,他们就
抛弃法律,转而使用暴力。当有权者也不再遵守法律,原因是法律不能保护他们,他们违
反了法律,这时他们也会从相反的方向来维权,当然他们维护的是权力。
他们经常说的一句话是,“别拿法律来作挡箭牌。”原来,法律并不是权力的信仰。权力
不相信法律。执政者控制下的立法机构制订的法律被权力定义为不义,实质上是否定自己制
订的法律。他们习惯做法是,要从大局出发,要团结,不可以破坏稳定,破坏稳定就是与
人民为敌,与国家为敌。正常的公民维权途径已经走到了尽头,行政权把你的信访上诉路径
切断了。这时受害者只好放弃在体制范围内解决他的问题。权力显然不会理会他的不平,他
的抗议变成了权力眼中的闹事滋事。
当权力需要伤害权利时,权力的逻辑是惩罚和处分越过了法律边界的的权利,权力义不容
辞地拿起了作为权力共同体的法律武器。事实是,权利并没有越过法律边界,相反,是法律
本身出了问题,即法律的制订和通过,不合民意,也不合程序,法不合法。更好的解释就是,
法律越出了合法性基础------民意。
本文发布于:2022-07-28 20:02: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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