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

更新时间:2024-11-07 10:48:36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8日发
(作者:汽车保险费用)

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

作者:南方周末特约评论员陈有西

2011-03-1709:58:34

“”中法治荡然无存,令整个国家陷入内乱,冤狱遍地,甚至

堂堂宪法连共和国主席都保护不了。很大程度上是吸取这一惨痛教训,

改革三十年既是经济改革的三十年,也是法制建设突飞猛进的三十年,

法律条文迄今大致完备,无法可依的问题基本解决。惟此,今年“两会”

中,吴邦国委员长庄严宣告: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

如何从有法可依,向有法必依转型,即如何从法制向法治转型,则是新

时期朝野达成共识的攻坚目标。

这一新时期的重点,已经是以法律规范公权力。以法治国,重在以

法治官,以法治权。在这特定的历史阶段,法治思想的交锋也变得复杂

起来,也有一些不和谐音符。今年“两会”中,个别官员宣称:“不要

拿法律当挡箭牌”,就跟法律体系基本建成的庄严宣告形成强烈对比,

令人侧目,也令人深感向法治转型的艰难。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也许只是一时口误,但表现出的某些官

员的潜意识,则令人担忧。它给人的印象,似乎中国的法律体系只是一

个口号和装饰品,可以选择性适用。政府需要法律时,法律就是百姓必

须遵守的强制性规范;觉得法律碍手碍脚时,可以弃如敝屣。即法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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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向的,只用来约束百姓,而不是用来约束公权力的。如果这样把法律

道具化,显然,当事人眼里的法律已无任何神圣性可言,当然也就谈不

上对法律的任何敬畏,而只有功利性地利用法律。

这也就不难理解,两位重量级的法律专家会在近日反复强调法律的

神圣。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光权近日呼

吁:“要真正让官员认同、尊重、信仰法律规范,而不是因为他执法或

了解法律而去玩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徐显明教授同样呼吁:当通过

法律达不到目的时,统治者便可抛弃法律,而改用其他手段,这是应该

抛弃的人治观念。善法之治中的法治,法治就不再是手段,而是人民共

同的生活方式,是任何人也无法抛弃的生活方法。

法律不是道具,政治家既要用法律治国,更要受法律的约束。对法

律神圣的信仰,应该成为官员素养中的第一素养,官员本能中的第一本

能。一句话,只有当对法律的信仰能够深入官员的骨髓,能够在官员心

中生根,法治才可能在我们国家生根,才可能从根子上杜绝选择性执法,

法律才不会起到助纣为虐的反作用。

法律必须神圣,一个重要的因素,还在于它公正而无所偏私地同等

保护所有的人,它是所有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的挡箭牌,包括罪犯——即

便是罪犯,其基本权利我们的国家法律也是一体保护的。即使追究其刑

责,也是依照法律框架进行的;追究的工具、保护的工具,都是已经设

定的法律,而不是让相关法律靠边站。一种行为,只要是符合法律的,

即便行为人别有用心,也不能借口处置他。处置任何人都必须依照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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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法律程序,而不可以无法无天,再怎样貌似正义都不能用废止法

律的办法,来进行法外施刑。

当下法律界有一种说法,叫法治倒退。法治是否真的倒退,当然可

以见仁见智,但今日中国某些官员法治意识的倒退,则是事实。不止是

无视法律体系基本建成的“两会”宏旨而扬言“不要拿法律当挡箭

牌”、“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其他雷人之语平时也是冲口而出:

诸如“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诸如“没有就没有

新中国”,诸如“与政府作对就是恶”,诸如“拆迁自焚就是暴力抗

法”。这些雷人之语看似偶然,实则展现了某些官员迷信强权而蔑视规

则的潜意识。

前途是光明的,但现实也是严峻的。要想把纸面上的法律变成现实

中的法治,要想向法治体系顺利转型,当前首要和核心的任务,是让官

员时时守住法律的界线。的确如周光权委员所称,今后的普法重点,必

须从百姓转向官员,对官员要以守法、用法当做重要的考核升迁指标。

只有这样,才能让法律体系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秩序,才能让整个国

家按规则有序地运行,也才能让每个人都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法治国

家,法律至上,刘少奇主席的悲剧才不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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