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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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发
(作者:失信人)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加强个人诚信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1.03

•【字号】汝政办〔2019〕5号

•【施行日期】2019.0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汝州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汝政办〔201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汝州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3日

汝州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6〕9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

见》(豫政办〔2017〕70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

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构建“诚信汝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上级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

本,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安全、信

用权益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有序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着力完善守信激励

与失信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

和行为准则,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中的组织、引导、

推动作用,充分发挥公务员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带头、示范、带动作用。规范

发展征信市场,鼓励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合

力。

2.坚持重在教育,奖惩联动。以诚信教育为重要内容,大力加强道德教育,培育

全民诚信习惯。建立健全个人诚信奖惩联动机制,加大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力

度。

3.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以重点领域、重点人为突破口,推动建立各单位各

行业个人诚信记录机制。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信息数据

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信用服务机构,分别实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个人

征信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和应用。

4.坚持健全法制,有序发展。建立健全个人信息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有序推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积极培育个人公

共信用信息产品应用市场,推广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社会化应用。

二、加强个人诚信宣传教育

(一)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培育和践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全

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提升个人道德水平。制定

颁布市民诚信公约,鼓励制定村民诚信守则,将农村居民、网民遵纪守法和诚实守

信情况作为“信用村”“信用乡(镇)”“汝州市文明村、镇”评选重要依据。建好

用好道德讲堂、文化服务中心等载体,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理念和

道德规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信用办、文广新局等有关部门,各

乡镇、街道)

(二)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持续开展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

知识产权宣传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国家宪法日暨全

国法制宣传日、诚信公约阳光行等诚信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

识和典型案例。鼓励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设诚信专题栏目或专版,

推出各类中华传统诚信文化与时代价值观相融合的诚信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典型

守信失信调查报告,增加诚信宣传频次,提高诚信宣传水平。(责任单位:市委宣

传部、广电总台、信息中心、信用办、文广新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积极推介诚信典型。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发掘、宣传

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评选的诚信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信典型。组

织各类网站开设网络诚信专题,定期宣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诚信事迹,推出一批

高质量的网络诚信主题文化作品。围绕诚信企业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万家企

业综合诚信承诺、千家企业诚信示范创建、百家企业诚信典型示范)活动,鼓励新

闻媒体与征信机构开展合作,发掘推介企业家诚信典型。支持各部门和社会组织积

极向社会推介诚信典型个人,推动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责

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信用办、市文广新局、市广电总台、市信息中心等有关部

门,各乡镇、街道)

(四)全面加强校园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作为中小学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

要内容,推动诚信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开展学生演讲、图文展、主题班会等各种

诚信教育活动。推动学校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

推动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鉴定推荐、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等环节的

重要参考因素。针对考试舞弊、学术、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

料等不诚信行为开展教育,并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建立完善教

师、学生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助学贷款申请、学历学位授予、职称职务晋

升、岗位聘用、科研项目申报等挂钩。(责任单位:市教体<教育>局)

(五)广泛开展信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

加大对信用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丰富信用知识,提高信用管理水平。鼓励各类社

会组织和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组织签署入职信用承诺书和开展信用知识

培训活动,培育企业信用文化。(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行业主管部门)

(六)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志愿者实

名注册工作,推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众性自治组织成立志

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进重大志愿服务项目化,设计

推出交通、文化、环保、卫生、旅游、扶贫、科技、教育、法律等一批专业志愿服

务项目。(责任单位:市文明办、民政局、团市委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

(一)完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以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推进公民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健全个人信用记录。各相关部门要将涉及个人的信用信

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归集到我市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非企业法人(政府机

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可以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

行查询。(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信用办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严格依法依规推动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在公民基础信息、个人财产、生

产经营主体、金融账户、国家考试、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电信、互联网、

交通运输、邮寄递送等领域办理登记时,加强居民身份证信息釆集和更新;切实在

直接关系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公共安全、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实施实

名登记制度,并及时动态更新登记信息,逐步实现全市所有行业、领域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行汝州支行、市政府金融办、交通运输局、民政局、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体<教育>局、文广新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

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

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

员、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

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和企事业

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

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及时动态

更新,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对企事业单位严重失信行为,在记入企事业单位信

用记录的同时,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

用记录。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责任单位:市

公安局、市政府金融办、交通运输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质

监局、食药监局、教体局<教育>、文广新局、旅游局、人行汝州支行、各行业协会

等,各乡镇、街道)

四、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安全、权益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

(一)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健全

并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

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标准体系,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

制。督促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领域内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个人信用信息安全管

理办法,明确个人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做好数据库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完善

个人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防止信息泄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

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个人征信业务合规开

展,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信

用档案和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信用办、人行汝州支

行等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加强个人信用权益保护。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采集个人公共信用信

息。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

度。建立违法收集个人信息、泄露个人信息和错误信息记录在行政、民事、刑事等

方面的责任追究机制。对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移动应用程序开发企

业实施重点监控,规范其个人信息采集、提供和使用行为。(责任单位:市信用

办、人行汝州支行、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三)建立信用纠错修复机制。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明确各

类公共信用信息展示期限,不再展示使用超过期限的公共信用信息。探索通过事后

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对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

为的,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对已悔过改正、有轻微失信行为的未成年人予以适

当保护。试行信用修复管理,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通过按时履

约、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责任单位:市信用办、人

行汝州支行等有关部门)

五、有序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

(一)推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依法加快收集个人在行政事业单位、金

融、行业协会、信用服务机构产生的个人信用信息,制定全市统一的个人公共信用

信息目录、分类标准和共享交换规范。依托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建立跨区

域、跨部门、跨行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责任单位:市

信用办、人行汝州支行及其他有关部门)

(二)积极开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要依法依规向社会提

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积极探索和扩大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应用领域,

尝试开展依据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建立分类管理和诚信积分管理制度。加快社会信用

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

息基础数据库互补关系,并向信用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信用办、人

行汝州支行等有关部门)

六、着力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一)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

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和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志愿者中的

诚信典型,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建立

优良信用记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诚信市民联合激励工作,对符合认定标准的

诚信市民提供乘坐公交、出租车、借阅图书等多方面的优惠补贴,为探索市民个人

信用积分积累经验。制定出台守信激励政策措施,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

教育、就业、创业、文化、社会保障等领域给予优先支持或重点支持,尽力提供便

利服务。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

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通道和“容缺受理”

等便利服务措施。(责任单位:市信用办、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教体<教育>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

(二)对重点领域失信个人实施惩戒。依法依规对严重危害人民众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

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个人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

合惩戒措施。将恶意逃废债务、、电信、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

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

施。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

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将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鼓励将金融信用信

息基础数据库和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严重失信记录,推送

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责任单位:市行业主管

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

(三)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

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信用汝州”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布披露各部门

掌握的个人严重失信信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定期集中披露严

重失信个人典型,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鼓励市场

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

和财产保险费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支持征信机构

采集个人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责任单位:市信用办、

广电总台、信息中心、人行汝州支行等有关部门)

七、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统筹本地区、本部门个人诚信

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工作考核推进机制,每季度首月5号前将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报市信用办。市信用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方案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

解、督促检查。

(二)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有力维护个人

信息的主体权利与合法权益,完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处理和应用等各

环节的规范制度,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个人诚信体系建

设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推进措施,

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人、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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