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方案

更新时间:2025-04-05 13:53:11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7日发
(作者:上海钓鱼)

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扬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与宣扬,围绕“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

社会进展目标和统计事业进展与改革目标任务,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广泛宣扬统计法和依法统计的基本要求,努力提高统计调查系统的法

治素养和全社会的依法统计意识,为提高统计力量、统计数据质量和

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制定“十四五”期间统计法律

法规学习宣扬方案。

一、学习宣扬目标

牢记以总书记等中心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

精神,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全力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精

确性、完整性和准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以及服务经济

社会进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进展;大

力弘扬法治精神,广泛宣扬统计法和依法统计的基本要求,增加全县

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培育,营造全县社会统计法制观念,实现

全县统计工作依法调查、依法统计、依法出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学习宣扬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监察法》、《公职人员政

务处分法》、《国务院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

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国家法律法规;

2、《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

1

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方法》(以下简称《方法》)、《防范和惩治统计、

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

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统计法律法规。

三、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形式与年度方案

(一)学习形式。

1、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

和效果,确保每个干部职工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其

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适时举方法治专题讲座,将法治训练作为统计人员初任培训、

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年度方案。

1、深化学习宣扬中心《意见》《方法》《规定》和总书记等中心

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年不少于4次。

2、加大《宪法》、《民法典》、《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

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扬普及,

全年不少于4次。

3、认真学习宣扬国家、省市统计局出台的有关文件和制度,加

深对新要求、新规定的理解和把握。全年不少于2次。

四、统计法律法规宣扬方式与年度方案

(一)宣扬方式。

1、努力开拓统计普法工作思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等

载体将普法文件、图片、视频等面对社会公众和统计对象进行宣扬,

2

不断提高统计普法的有效性。

2、充分利用各类培训学习契机,运用宣讲、发放资料等方式有

针对性的对干部进行培训。

3、聚焦重要节点日,集中统一、形式多样的开展普法活动,促

使普法工作深化人心。

(二)年度方案。

1、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宣扬。统计法律法规的

学习已纳入党校专题学法的内容,要着重宣扬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统

计法》的“三个不得”及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推动其乐观支持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责,

为依法统计供应坚强保障。

2、加强对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宣扬。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

业务、统计服务相结合,自觉遵守好统计法、执行好统计法、维护好

统计法。统计干部要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联系工作实际,制

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确保每人每年学

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16学时。

3、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扬。每年组织开展专业(培训)

会议,要特地支配时间,以播放统计法治宣扬片、统计法律法规解读

等形式进行普法宣扬,增加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加强统计

信用宣扬,建立县统计诚信承诺制度,在统计调查对象中开展守信践

诺活动,明确统计信用建设方面应担当的责任和统计失信带来的严峻

后果,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失信的工作环境,乐观营造“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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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者收益,失信者受限”的良好氛围。

4、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扬。接受自制宣扬品、户外宣扬标

语等传统媒体与政府网站、等新媒体相结合的传播形式,推动统

计法律法规宣扬资料、法治信息和法律服务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

进企业、进单位。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现场询问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

统计宣扬品,宣扬统计学问和统计法律学问。

5、抓好重大活动、重要时点的统计普法宣扬。充分利用“12.4”

全国宪法宣扬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

重大活动、重要时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扬活动。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宣扬的组织领导。统计局党组和领

导班子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2、明确各专业责任。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

制落实,明确各专业在统计执法、统计调查、日常管理等工作实践中

宣扬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责任,在统计管理、统计服务过程中,乐观

主动开展普法宣扬。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局党组会议学法、重大决

策前先行学法、法治报告会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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