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范本[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书》十年期末考试写作主题题库]

更新时间:2024-11-09 01:49:14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4日发
(作者:湘潭住房公积金查询)

民事判决书范本[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

书》十年期末考试写作主题题库]

(二)正文(1)案情。主要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

(2)仲裁庭意见。主要应当写明裁决理由。

(3)裁决结果。

(三)尾部(1)裁决书的效力。写明: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

出之日起生效。

(2)仲裁员署名。

(3)写明日期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4)书记员署名。

2018年7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起诉书。

李东平,男,1970年8月2日生,身份证号码:××××××***-

*****××××,汉族,文盲,农民,住××市××村。2016年9月7日上

午,李东平路经××市郊区时,见被害人吴晓红(女,24岁)一人在

草滩上牧羊,便上前搭话。交谈中李东平产生了邪念,强行将吴

晓红拉人附近沟内按倒在地,并撕扯吴晓红的裤子欲行。吴晓红

极力反抗,大声呼救。李东平怕罪行暴露,遂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

吴晓红的腹部猛刺一刀。吴晓红继续呼救,李东平一手卡住吴晓红的

脖子,另一只手向吴晓红的腹部猛刺数刀,致吴晓红当场死亡。李东

平随后取下吴晓红身上带的手表和衣服兜里的80元钱,并将吴晓红

的尸体移到附近掩埋。随后,李东平将被害人吴晓红放牧的125只绵

羊赶到临近的高家店村,准备销赃时被发现。李东平畏罪潜逃,后被

抓获归案。李东平因涉嫌罪(未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于

2016年×月×日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月×日经××市人民

检察院批准被××市公安局逮捕。李东平现羁押于××看守所。

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李东平涉嫌罪(未遂)、

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于2016年×月×日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

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于2016年×月×日告知李东

平有权委托辩护人,2016年×月×日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委托诉

讼代理人,并依法讯问了李东平,听取了被害人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

人武义和李东平辩护人张畅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

××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李东平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欲与

被害人吴晓红发生性关系,但因被害人吴晓红的极力反抗并未得逞,

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东平在未遂后怕自己罪行暴露,用匕首将被害人吴晓红杀害,

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

东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被害人吴晓红放牧的125只绵羊以及被害

人的手表、80元钱窃为已有,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

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李东平的供述;

(2)证人郭明、葛立等人的证言;

(3)物证;

(4)×××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等。2016年×月×日,检察院承

办检察员吴维制作了案号为×检刑诉C2016J××号起诉书。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

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评分要点:

(一)首部(1)标题。应当分两行写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书。

(2)编号。应当写为:×检刑诉(2016)××号。

(3)被告人基本情况。应当写为:

被告人李东平,男,1970年8月2日生,身份证号码:××××××***-

*****××××,汉族,文盲,农民,住××市××村。

(4)案由和案件审查过程。应当写为: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

结后,以李东平涉嫌罪(未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于2016

年×月×日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

件后,于2016年×月×日已告知李东平有权委托辩护人,2016年×月

×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依法讯问了李东

平,听取了被害人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武义和李东平辩护人张畅的

意见,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

(二)正文(1)案件事实。叙述案件事实应当客观、准确,要素

完整,层次分明,并说明证据情况。

(2)起诉的理由和根据。主要应当写明以下内容:一是概括阐明被

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和构成罪名;

二是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触犯的刑事法律条款;

三是写明认定被告人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

量刑的倾向性意见;

四是写明作出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

(三)尾部(1)致送法院名称。应写明:此致、×××人民法院。

(2)检察员署名、写明年月日。应首先写明检察员的姓名和职务;

然后另起一行写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

(3)附项。写明被告人现在羁押的处所;

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

2018年1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起诉书。

林佳、陈晓涉嫌抢劫一案,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6年×

月×日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第×条之规定,于2016年×月××日报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

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星、王正承办此案,并根据以下所查明

的事实和证据于2016年×月××日制作了2016年的第××号起诉书,

以林佳、陈晓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省××市×县××镇,邓杰与妻子李萍共同经营了一家五金加

工场,夫妻二人常年居住在加工场院内的宿舍里。林佳和陈晓是同学,

二人与孔严(另案处理)、吴军(已判刑)商议后决定抢劫该加工场,

并事先到加工场进行了踩点。2015年12月13日23时许,林佳、陈

晓、孔严、吴军四人身穿保安制服,携带对讲机、约束带、胶带、手

电筒、辣椒水等作案工具,开着一辆小型货车来到五金加工场,谎称

有人举报厂内有,喝令门卫张二不许动,将张二捆绑双手、蒙上

头、封住口,抢得张的手机1部、人民币1200元。后又到被害人邓

杰夫妇的住处,将李萍的双手双脚捆绑、蒙上眼睛、封住口,在李萍的

身上、挎包内和卧室的柜子等处翻,抢得黄金戒指、吊坠手链、白

金钻戒、照相机、现金等财物。零时30分许,被害人邓杰开车回到

加工场,林佳等人采用同样的方法,将邓杰的双手、双脚绑住、蒙住

眼睛、封住口部、罩住头部,将其带至办公室,抢得其身上的手机及

放在办公桌上的手机各1部。其后,林佳、陈晓等人又将邓杰的南方

雅马哈牌助力车1辆和仓库内的*****公斤铜线搬上货车,随即驾车逃

离现场。

2015年12月16日和18日,陈晓先后两次到××市××区××物资

回收公司,将抢得的铜线进行销赃。第一次销赃得款人民币*****元,

转账到自己中国农业银行的账户内;

第二次销赃得款人民币*****元,陈晓收取现金人民币5万元,余

款人民币*****元转账到孔严提供的农业银行账户内。2015年12月17

日,陈晓将赃物运至××市××物资回收公司,销赃得款人民币*****元,

转账到孔严的农业银行账户内。

陈晓几次销赃,共得赃款人民币*****元,其中林佳分得赃款人民

币*****元,吴军分得赃款人民币*****元,余下赃款33万余元由陈晓

和孔严瓜分。

案件破获后,×县公安局于2016年×月×日对林佳、陈晓执行逮

捕,关押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并缴获赃物黑iphone4手机1台、

步步高牌手机1台(均已返还被害人),扣押林佳人民币5370元、扣

押陈晓人民币2400元、扣押吴军人民币5000元、扣押孔严的中国

农业银行账户的存款*****元、扣押陈晓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的存款

*****.59元。

证明上述案件事实的证据有;

(1)扣押及发还物品清单,证实扣押及发还赃物与作案工具的情况;

(2)称重单、出仓单、收购单等单据,证实销赃的情况;

(3)存、汇款查询清单;

(4)物证照片,证实扣押及发还相关物品的情况;

(5)证人证言;

(6)被害人的陈述及辨认笔录;

(7)鉴定结论;

(8)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证实案发现场的情况I(9)被告人供

述和辩解及辨认笔录。

当事人基本情况:

林佳,男,26岁,×年×月×日生,身份证号:×××……,×族,小

学文化程度,××省××市人,住××省××市××路××号。

陈晓,男,27岁,×年×月×日生,身份证号:×××……,×族,初

中文化程度,××省××市人,住××省××市××路××号。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

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人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

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

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

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评分要点:

(一)首部(1)标题。应当分两行居中书写:“××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2)编号。应当写为:“×检刑诉××号”。

(3)被告人基本情况。应当写为:

“被告人林佳,男,26岁,×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族,小学文化程度,××省××市人,住××省××市××

路××号。因涉嫌抢劫于2016年×月×日被逮捕,现押于×县公安局看

守所。

被告人陈晓,男,27岁,×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族,初中文化程度,×x省××市人,住××省××市××路××号。因涉

嫌抢劫于2016年×月×日被逮捕,现押于×县公安局看守所。”(4)案

由和案件审查过程。应当写为:“被告人林佳、陈晓涉嫌抢劫一案,由

×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6年×月×日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

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于2016年×

月××日报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月××日已告知

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16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

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二)正文(1)案件事实。叙

述应当客观、准确,要素完整,层次分明,并说明证据情况。

(2)起诉的理由和根据。主要需要写明以下内容:一是概况阐明被

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和构成罪名;

二是被告人犯罪行为触犯的刑事法律条款;

三是认定被告人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

据,依法提出量刑的倾向性意见;

四是写明作出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即写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

法》第172条的规定,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三)尾部(1)致送用语。分两行写明:“此致”、“××市人民法院”。

(2)署名。首先写明起诉案件的检察人员的姓名和职务(检察员李

星、王正);

然后另起一行写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2016年×月××日)。

(3)附项。写明被告人被羁押处所(×县公安局看守所)、证据目录、

证人名单等。

2017年6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

20××年××月×日晚,文天酗酒后到其大哥文云家闹事,被文云

等斥责并撵出,文天恼羞成怒,从其三哥文刚家拿走返回到

文云家门前,扬言要打文云。其堂兄文铁闻讯赶来劝阻,遭到文天的

辱骂,文铁欲弯腰捡石块打文天,被文天开击中,散弹射入文铁头

部,致文铁颅脑损伤死亡。作案后,文天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被告人:文天,男,××县人,19××年×月×日生,农民,×族,

住××县××乡××村,20××年××月××日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

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县看守所。

被告人的辩护人:代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证据:(1)现场见证人张进、张茂、徐朵、张训的证言证实;

(2)文云对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

(3)文云当晚酗酒闹事的情况,有证人张增、张站、张信的证言证

实;

(4)证人张永、路粉的证言证明,当晚文云从其三哥文刚家中拿走

一支装有火药的;

(5)××县公安局对发案现场进行了勘查,现场提取的血迹经检验

与死者文铁的血型一致;

(6)××县公安局对文铁的尸体进行了检验,并作出文铁系被散弹

击中颅脑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的鉴定结论;

(7)作案凶器土制长猎一支。

20××年××月××日,××省××市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起字(20××)

第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文天于20××年××月×日晚,因酗酒闹事

在其大哥文云家门前用将本村村民文铁打死,文天的行为已

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天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辩解其当时并不知内

有药,开的目的只是想吓唬人,没有想打伤或打死人的故意。文天

的辩护人认为,文天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其罪行当比直接故意

杀人轻,文天作案后能投案自首,认罪,悔罪,应予从轻处罚。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由王峰、宋东、田丽

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李梅担任书记员。××省××市人

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齐放出庭支持公诉,文天及其辩护人代立到庭参

加诉讼。法院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认为文天酗酒

闹事,不计后果,开打死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后果严

重,应依法严惩。××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罪名成立,应予认定。文天以“当时并不知内有药”及“开是想吓唬

人”而否认故意杀人的辩解不能成立,故不予采纳。文天的辩护人关

于文天的行为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属于间接故意杀人,以及文天作

案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成立,予以采纳,据此,

制作案号为(20××)×刑初字第29号的判决书,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

告人文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

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评分要点:

(一)首都(1)标题。应当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为:××省××市

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行写为:刑事判决书。

(2)案号。应当写为:(20××)×刑初字第29号。

(3)公诉机关。应当写为:公诉机关××省××市人民检察院。

(4)被告人。应写为:被告人文天,男,19××年×月×日生,×族,

××县人,农民,住××县××乡××村,20××年××月××日被刑事拘留,

同年××月××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县看守所。

(5)辩护人。应写为:辩护人代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6)案由和审判经过。应当写为:××省××市人民检察院于20××

年××月X×日以被告人文天犯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

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省××市人民检察

院代理检察员齐放出庭支持公诉,文天及其辩护人代立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1)事实和证据。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控辩主张,包

括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方的辩解和辩护;

二是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采纳的证据。叙述事实时应条

理清晰,层次清楚。对证据的论述应写明其来源及证明内容。

(2)判决理由。应写明以下内容:确定罪名、明确情节、对公诉机

关的指控表态、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表态、判决的法

律依据。

(3)判决主文。应当写明:被告人文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尾部(1)上诉事项。应当写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

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2)审判员署名、书记员署名、注明年月日。

2017年1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张丽与徐强都是××市××工厂第三车间的工人,由于在一个车间

工作,二人工作上有一些联系,但是关系一般。2014年4月1日上

午11时许,徐强在××市××工厂食堂门口醒目之处张贴了一张侮辱

张丽人格的小字报。在小字报中,徐强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污蔑张

丽道德败坏,无情断绝了与自己的恋爱关系。同时,宣称张丽与李×

平恋爱是为了骗取李×平的钱财,并造摇称张丽与李×平刚认识几天,

就在××公园乱搞男女关系,当场被公园保安人员抓住,受到处

理。该小字报张贴后,引起大量众围观,造成全厂轰动,影响恶劣。

当天下午,厂保卫科人员对小字报事件进行了调查了解,查明从

2012年2月开始,徐强多次给张丽写情书,要求与张丽建立恋爱关

系,张丽感觉与徐强性格差异较大断然拒绝。此后,徐强又连续多次

当面向张丽求爱,均被张丽拒绝。后来,张丽告知徐强自己已经有男

朋友了。徐强对此事怀恨在心,蓄意寻机报复,企图给张丽造成难堪

的局面,小字报为徐强所写。厂保卫科人员对徐强进行严厉的批评,

徐强当时表示愿意接受批评,愿意在车间大会上向张丽赔礼道歉。但

是,同日下午5时,徐强在全车间大会上做检查时,当众继续造谣生

事,胡说小字报所说的都是事实,绝对可靠,还对张丽破口大骂,再

次公然侮辱诽谤张丽。

张丽认为,自己有恋爱的自由,徐强在追求自己不成的情况下,

公开张贴小字报侮辱诽谤自己,犯罪动机卑鄙,手段恶劣,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构成了侮辱罪、诽谤罪,于2014年

4月6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追究徐强的

刑事责任。

张丽提出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徐强犯侮辱罪、诽谤罪;

(2)判决徐强赔偿自己精神损害费××元人民币;

(3)判决徐强向自己赔礼道歉;

(4)徐强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张丽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如下:(1)张贴的小字报影印件;

(2)××厂保卫科的调查材料;

(3)证人高×华、张×铁、王×青等人的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张丽,女,住××市××区××街××号,××市人,汉族,23岁,××

市×X工厂工人。

徐强,男,××市××工厂工人,汉族,25岁,××市人,住××市

××区××街××号。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

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

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

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评分要点:

(一)首部(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刑事自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

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

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

(二)正文(1)案由和诉讼请求。

案由应当写明;

侮辱、诽谤。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判决徐强犯侮辱罪、诽谤罪;

判决徐强赔偿自己精神损害费××元人民币;

判决徐强向自己赔礼道歉;

徐强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这一部分应高度概括。

(2)事实与理由。应当抓住案情重点,概括叙述案件事实与起诉理

由。

(3)证据。应当写明:张贴的小字报影印件;

××厂保卫科的调查材料;

证人高×华、张×铁、王×青等人的证人证言。

(三)尾部(1)结尾。包括致送受诉人民法院名称“此致××市××

区人民法院”;

自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注明年月日。

(2)附项。应写明起诉状的副本×份,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

2016年7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上诉状。

乾元公司与李耳公司于2013年8月9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

合同主要约定:李耳公司向乾元公司借款500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

借款期限自2013年8月9日至2013年11月6日;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二十六;

借款人选择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即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

20日,若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还息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

随本清;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

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借款人未履行所列任何一项义务的属于违约等。2013年8月9

日,金日公司与乾元公司签订《保证担保合同》一份,主要约定金日

公司为李耳公司的上述50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

含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乾元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款费用、

诉讼费用、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其它费用等。乾元公司认可李耳公

司陆续归还过部分利息,双方确认截止2014年6月30日,李耳公

司未归还乾元公司的借款本金为500万元,未支付利息为95万元。

乾元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李耳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00

万元,支付利息95万元(利息计算至2014年6月30日),判决其

按照约定利率承担利息至还款日;

2.金日公司对以上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连带清偿借款本息;

3.李耳公司、金日公司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代理费。

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进行答辩并

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中,金日公司经该院

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应视为放弃了答辩与质证的权

利。2013年8月9日,乾元公司与李耳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李耳

公司收到了乾元公司的500万元借款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乾元公

司归还借款本金和相应的利息。现李耳公司未依约归还借款本金和支

付利息已经构成违约,故乾元公司诉求李耳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

该院予以支持。庭审中,乾元公司和李耳公司均认可截止2014年6

月30日,李耳公司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为500万元,利息为95万

元,该院对此予以确认。对乾元公司诉求的2014年6月30日以后

的利息,因双方约定的利率过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乾元公司诉

求超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该院依法不予支持。

金日公司自愿对乾元公司和李耳公司之间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在李耳公司未能履行借款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承

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乾元公司诉求李耳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庭

审中没有提出明确的诉求数额和相关依据,亦未向法庭提交相应证据,

故对乾元公司的此项诉求,该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一审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

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

四条之规定,作出××省××市××人民法院(2014)×民二初字第1424号

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李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

乾元公司本金500万元,利息95万元,以及自2014年7月1日起

至借款本金500万元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500万元为基数,按照同

期同类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进行计算)。二、金日公司对李

耳公司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乾元公司的其他

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元,乾元

公司负担760元,由李耳公司和金日公司负担*****元。

宣判后,金日公司不服原审判决,欲提起上诉,其认为:一、原

审程序违法。本案一审违背级别管辖的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关

于调整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

“××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800万元以上1亿以下的第一

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元以上且当事人住所地不在本

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本案的诉讼标的额高达595万元,应当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同时,原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也是违法

的。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乾元公司提交的担保合同虽有金日

公司的公章但未经法定代表人朱杰本人亲笔签字,原审法院也没有对

是否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进行审查。综上,请求撤销原审判决,裁定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同时判决金日公司不承担连带责

任。

当事人信息:原审原告:乾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屈××,该公司董

事长。委托代理人乔×。原审被告:金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该公

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委托代理人蒋××,××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李耳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该公司董事长。

请代金日公司拟写一份民事上诉状,案件中未给出的信息,如答

题需要,考生可用××的模糊方式指代。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

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

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

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

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

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缺席判决。

评分要点:

(1)首部①标题。应当居中写明“民事上诉状”。

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分别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③案由。应当写为:上诉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人

民法院××××年××月××日×法×初字第××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2)正文①上诉请求。应当明确、具体、详尽。应当写明上诉人

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原审裁判,或者请求第二审人民

法院重新审理,改变原审裁判,以及如何解决案件权益争议的具体要

求。

②上诉理由。针对原审认定事实的错误进行论证,针对原审适用

法律的错误进行论证,或针对原审违法法定程序进行论证等。

(3)尾部①写明:此致××××人民法院。

②上诉人签署及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应当写明上诉状副本的份数、有关证据的情况。

2016年1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徐某,女,1985年6月1日出生,汉族,××市××区人;

许某某,男,1984年5月2日出生,汉族,×X市××区人。原

告徐某与被告许某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3年5月28日协议

离婚。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三、夫妻共同财产的

处理:(1)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市××区的房产所有权归男方

所有。男方应于2014年3月1日前一次性补偿给女方人民币*****.

00元(柒万元)。(2)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00

元(捌万元),存款归女方所有。(3)汽车:双方现有2012年购买的起

亚K2汽车一辆,汽车所有权归女方所有”。离婚后,被告将以自己名

义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的车贷卡交付给了原告。2014年1月26日,

被告向车贷卡中汇款*****元。此后被告没有将*****元的补偿款项支付

给原告。2014年5月21日,原告在催要房屋补偿款未果的情况下向

××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补偿款*****元,

并且支付从2014年3月1日起至付清补偿款之时止按银行同期同类

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

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被告许某某在庭审时辩称,原、被告离婚后,原告通过各种方式

对被告及其家人进行骚扰,给被告的工作和家庭生活造成非常大的影

响,故而在向车贷卡中?[款给原告*****元后即未再给其汇款。被告同

意剩余的*****元补偿款从每月工资中分期支付给原告。

上述事实,有庭审中当事人的陈述、原告徐某提供的《离婚协议

书》、被告许某某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的交易明细等证据材料加以证

明,而且这些证明材料已经经过开庭质证和法院审查,可以予以确认。

××区法院认为,双方关于房屋补偿款的约定以及原告要求被告

支付补偿款并支付相应利息的主张不违背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被告在约定付款期限内已付*****元的事实成立。据此,××区法

院判决,被告应于20××年6月1日前向原告支付补偿款*****元及其

相应的利息××元;

决定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请根据上述案情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如答题需要,

案情材料中未给出的信息,可用××的模糊方式指代。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

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

应当受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

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

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

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答:评分要点:

(1)首都①标题、案号。包括制作机关的名称、文书名称和编号。

②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写明原告、被告基本情况。

③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包括案由、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开

庭审理经过等。

(2)正文①事实。

②理由。

③判决结果。

(3)尾部①诉讼费用的承担。

②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的名称。

③右下角为合议庭的签名,写明判决日期,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和

书记员署名等。

2015年7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20××年11月29日,××省××市人民检察院向××省××市人民法

院提起公诉,以×检刑诉(20××)6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升犯贩卖

罪。××省××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

独任审判,由刘甲法官担任审判员,张莹莹担任书记员,公开开庭审

理了案件。

20××年12月24日,××省××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

的编号为该院20××年刑事一审判决书第682号。判决结果如下:被

告人王升犯贩卖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

币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年8月25日起至20××年12月

24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具体案情如下:20××

年8月初,王升以贩卖为目的,购买了,并存放于××市××路西

巷5号=楼其租房处。20××年8月24日19时许,王升在××市筘墨

KTV楼后孙五的住处,将塑料袋包装的2包以400元的价格卖给

孙五,之后该2包被公安民警从孙五处查获。经××市公安局刑

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其中1包含有成分0.22克,另1包

含有成分0.23克。20××年8月25日,王升被民警抓获后,

在其租房处当场查获未售出的7包。经鉴定,其中5包含有海洛

因成分1.54克,另2包含有成分2.23克。

经查,王升曾因犯抢劫罪、奸淫幼女罪于19××年12月2日被

××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19××

年10日16日刑满释放;

后又因犯盗窃罪、销售赃物罪于20××年4月28日被××市人民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元,20××年1月1日刑满释

放。

20××年8月25日,王升因涉嫌贩卖罪被××市公安局刑事

拘留,同年9月28日被×X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被羁押于××市看

守所。王升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省××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如下量刑建议:被告人王升系累犯,

应当从重处罚I其主动坦白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对其判

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并处罚金。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向法庭提交了相应的证人证言、鉴

定结论、物证书证等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事实、证据及

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没有提出异议。法庭审理认为本案证据确实

充分,足以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基本情况:王升,男,40岁,汉族,X×省××市××县人,

小学毕业,现无业。辩护人基本情况:李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第4款规定:走私、贩卖、

运输、制造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不满十克或者其

他少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

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

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不

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

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

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

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

险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

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

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评分要点:

(一)首部①标题。应当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为:“××省××

市人民法院”;

第二行写为:“刑事判决书”。

②案号。应当写为:“(20××)×刑初字第682号”。

③公诉机关。应当写为:“公诉机关××省×X市人民检察院”。

④被告人。应当写为:“被告人王升,男,40岁,汉族,××省××

市××县人,小学毕业,无业。19××年12月2日,因犯抢劫罪、奸淫

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19××年10

日16日刑满释放;

20××年4月28日,因犯盗窃罪、销售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

年,并处罚金*****元,20××年1月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贩卖

于20××年8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被逮捕。现押于××

市看守所。”⑤辩护人。应写为:“辩护人李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⑥案由、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应当写为:“××省××市人民检察

院以×检刑诉(20××)6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升犯贩卖罪,于

20××年11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

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王升到庭参加了诉

讼。现已审理终结。”(二)正文①事实和证据。包括两大部分:一

是控辩主张,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方的辩护;

二是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采纳的证据。叙述事实时应条

理清晰,层次清楚。对证据的论述应写明其来源及证明内容。

②判决理由。应写明以下内容:确定罪名、明确情节、对公诉机

关指控的意见、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意见、判决的

法律依据。

判决结果。应当写明:“被告人王升犯贩卖罪,判处有期徒刑

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

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

年8月25日起至20××年12月24日止。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

日内缴纳。)”(三)尾部①上诉事项。应当写明:“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省××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②审判员署名、书记员署名、注明年月日。

2015年1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20××年×月×日,××省××市××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

张×弘担任审判长、李×丽、武×鸣担任人民陪审员,吴×依担任书记

员,公开开庭审理了郑X宇、郑×军诉姚×平、郑×业借款合同纠纷一

案。在开庭审理时,姚×平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法可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第八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于20××年×月××日作出包括以

下内容的判决:一、限姚×平、郑×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郑

×宇、郑×军借款47万元;

二、前述借款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

基准利率的四倍支付(自20××年11月25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

行之日止);

三、驳回郑×宇、郑×军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姚×平、郑×业未

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案件受理费9202元,公告费300元,合计诉讼费9502元,由

郑×宇、郑×军共同负担475元,姚×平、郑×业共同负担9027元。

在该院20××年度的民事一审判决中,本案判决书的案号编为第×号。

具体案情如下:姚×平与郑×业系夫妻关系,20××年9月29日,

姚×平、郑×业向郑×宇、郑×军借款50万元,并出具了借款借据。

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从20××年9月29日至20××年10月28日,借

款利息为月息3%,如未按期归还,支付逾期日起至清偿日的利息,利

率仍按月息3%计算。同日,郑×宇、郑×军分别通过转帐方式、支付

现金方式出借给姚×平人民币47万元、3万元。20××年2月17日,

姚×平、郑×业偿还郑×宇、郑×军3万元,其余款项未还。20××年10

月26日,郑×宇、郑×军以姚×平、郑×业未归还借款为由向××省××

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郑×宇、郑×军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姚×平、

郑×业立即归还郑×宇、郑×军借款人民币47万元;

二、按双方约定的月息3%偿付借款利息(计算至20××年10月

24日止);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姚×平、郑×业承担。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姚×平未作答辩。郑×业答辩称:当时借款均

由丈夫姚×平操作,其作为姚×平的妻子只是签了个字;

借款虽为50万元,但郑×宇、郑×军在扣除3万元利息后实际只

出借47万元。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本

案纠纷。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郑×宇、

郑×军与姚×平、郑×业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除双方关于借款利率的

约定超过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外,

其余条款约定,未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确认合

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现郑×宇、郑×军以姚×平、

郑×业作为借款人向法院起诉,属当事人自行处分民事诉讼权利,依

法应予准许。姚×平、郑×业在借款后未能按约返还借款,应承担相应

民事责任。对郑×业提出的抗辩意见,因其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

佐证,故该院不予采信。郑×宇、郑×军的诉讼请求中,除对借款利息

的计算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部分不予支持外,对其余的诉讼请求,法

院予以支持。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郑×宇,42岁,男,汉族,××省××市××区人,住××省X×市××

区栖霞路160号。

郑×军,44岁,男,汉族,××省××市××区人,住××省××市××

区栖霞路161号。

姚×平,40岁,男,汉族,××省××市××区人,住××省××市××

区光明路125号。

郑×业,38岁,女,汉族,××省××市××区人,住××省××市××

区光明路125号。

郑×宇、郑×军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是:谢×安,40岁,男,汉族,

××律师事务所律师。

姚×平、郑×业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是:王×丽,35岁,女,汉族,

××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

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

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

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

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

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

利息。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缺席判决。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

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

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

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答题要点:

(一)首部①标题。应当分两行居中书写:第一行写为:“××省

××市××区人民法院”;

第二行写为:“民事判决书”。

②案号。应当写为:“(20××)×民初字第×号”。

③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为:

“原告郑×宇,男,42岁,汉族,××省××市××区人,住××省××

市××区栖霞路160号。

原告郑×军,男,44岁,汉族,××省××市××区人,住××省××

市××区栖霞路161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姚×平,男,40岁,汉族,××省××市××区人,住××省××

市××区光明路125号。

被告郑×业,女,38岁,汉族,××省××市××区人,住××省××

市××区光明路125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丽,××律师事务所律师。”④案件的由来

和审理经过。应当写为:

“原告郑×宇、郑×军与被告姚×平、郑×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

院于20××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被告姚×平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可缺席判决。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二)正文①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

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另起一行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②理由。写明判决的理由和判决所依据的法律。

③判决结果。根据案件事实,依照法律,对寨件实体问题作出处

理决定。

(三)尾部①诉讼费用的负担。应当写明:“案件受理费9202元,

公告费300元,合计诉讼费9502元,由郑×字、郑×军共同负担475

元,姚×平、郑×业共同负担9027元。”②写明当事人上诉权利、上

诉期和法院的名称。应当写为:“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收到本判决书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③合议庭署名、注明年月日、书记员署名。

④在判决日期和书记员署名的空行左上方注明:“本件与原本核

对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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