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范本[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
书》十年期末考试写作主题题库]
(二)正文(1)案情。主要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
(2)仲裁庭意见。主要应当写明裁决理由。
(3)裁决结果。
(三)尾部(1)裁决书的效力。写明: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
出之日起生效。
(2)仲裁员署名。
(3)写明日期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4)书记员署名。
2018年7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起诉书。
李东平,男,1970年8月2日生,身份证号码:××××××***-
*****××××,汉族,文盲,农民,住××市××村。2016年9月7日上
午,李东平路经××市郊区时,见被害人吴晓红(女,24岁)一人在
草滩上牧羊,便上前搭话。交谈中李东平产生了邪念,强行将吴
晓红拉人附近沟内按倒在地,并撕扯吴晓红的裤子欲行。吴晓红
极力反抗,大声呼救。李东平怕罪行暴露,遂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
吴晓红的腹部猛刺一刀。吴晓红继续呼救,李东平一手卡住吴晓红的
脖子,另一只手向吴晓红的腹部猛刺数刀,致吴晓红当场死亡。李东
平随后取下吴晓红身上带的手表和衣服兜里的80元钱,并将吴晓红
的尸体移到附近掩埋。随后,李东平将被害人吴晓红放牧的125只绵
羊赶到临近的高家店村,准备销赃时被发现。李东平畏罪潜逃,后被
抓获归案。李东平因涉嫌罪(未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于
2016年×月×日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月×日经××市人民
检察院批准被××市公安局逮捕。李东平现羁押于××看守所。
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李东平涉嫌罪(未遂)、
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于2016年×月×日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
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于2016年×月×日告知李东
平有权委托辩护人,2016年×月×日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委托诉
讼代理人,并依法讯问了李东平,听取了被害人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
人武义和李东平辩护人张畅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
××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李东平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欲与
被害人吴晓红发生性关系,但因被害人吴晓红的极力反抗并未得逞,
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东平在未遂后怕自己罪行暴露,用匕首将被害人吴晓红杀害,
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
东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被害人吴晓红放牧的125只绵羊以及被害
人的手表、80元钱窃为已有,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
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李东平的供述;
(2)证人郭明、葛立等人的证言;
(3)物证;
(4)×××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等。2016年×月×日,检察院承
办检察员吴维制作了案号为×检刑诉C2016J××号起诉书。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
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评分要点:
(一)首部(1)标题。应当分两行写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书。
(2)编号。应当写为:×检刑诉(2016)××号。
(3)被告人基本情况。应当写为:
被告人李东平,男,1970年8月2日生,身份证号码:××××××***-
*****××××,汉族,文盲,农民,住××市××村。
(4)案由和案件审查过程。应当写为: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
结后,以李东平涉嫌罪(未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于2016
年×月×日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
件后,于2016年×月×日已告知李东平有权委托辩护人,2016年×月
×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依法讯问了李东
平,听取了被害人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武义和李东平辩护人张畅的
意见,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
(二)正文(1)案件事实。叙述案件事实应当客观、准确,要素
完整,层次分明,并说明证据情况。
(2)起诉的理由和根据。主要应当写明以下内容:一是概括阐明被
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和构成罪名;
二是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触犯的刑事法律条款;
三是写明认定被告人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
量刑的倾向性意见;
四是写明作出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
(三)尾部(1)致送法院名称。应写明:此致、×××人民法院。
(2)检察员署名、写明年月日。应首先写明检察员的姓名和职务;
然后另起一行写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
(3)附项。写明被告人现在羁押的处所;
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
2018年1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起诉书。
林佳、陈晓涉嫌抢劫一案,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6年×
月×日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第×条之规定,于2016年×月××日报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
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星、王正承办此案,并根据以下所查明
的事实和证据于2016年×月××日制作了2016年的第××号起诉书,
以林佳、陈晓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省××市×县××镇,邓杰与妻子李萍共同经营了一家五金加
工场,夫妻二人常年居住在加工场院内的宿舍里。林佳和陈晓是同学,
二人与孔严(另案处理)、吴军(已判刑)商议后决定抢劫该加工场,
并事先到加工场进行了踩点。2015年12月13日23时许,林佳、陈
晓、孔严、吴军四人身穿保安制服,携带对讲机、约束带、胶带、手
电筒、辣椒水等作案工具,开着一辆小型货车来到五金加工场,谎称
有人举报厂内有,喝令门卫张二不许动,将张二捆绑双手、蒙上
头、封住口,抢得张的手机1部、人民币1200元。后又到被害人邓
杰夫妇的住处,将李萍的双手双脚捆绑、蒙上眼睛、封住口,在李萍的
身上、挎包内和卧室的柜子等处翻,抢得黄金戒指、吊坠手链、白
金钻戒、照相机、现金等财物。零时30分许,被害人邓杰开车回到
加工场,林佳等人采用同样的方法,将邓杰的双手、双脚绑住、蒙住
眼睛、封住口部、罩住头部,将其带至办公室,抢得其身上的手机及
放在办公桌上的手机各1部。其后,林佳、陈晓等人又将邓杰的南方
雅马哈牌助力车1辆和仓库内的*****公斤铜线搬上货车,随即驾车逃
离现场。
2015年12月16日和18日,陈晓先后两次到××市××区××物资
回收公司,将抢得的铜线进行销赃。第一次销赃得款人民币*****元,
转账到自己中国农业银行的账户内;
第二次销赃得款人民币*****元,陈晓收取现金人民币5万元,余
款人民币*****元转账到孔严提供的农业银行账户内。2015年12月17
日,陈晓将赃物运至××市××物资回收公司,销赃得款人民币*****元,
转账到孔严的农业银行账户内。
陈晓几次销赃,共得赃款人民币*****元,其中林佳分得赃款人民
币*****元,吴军分得赃款人民币*****元,余下赃款33万余元由陈晓
和孔严瓜分。
案件破获后,×县公安局于2016年×月×日对林佳、陈晓执行逮
捕,关押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并缴获赃物黑iphone4手机1台、
步步高牌手机1台(均已返还被害人),扣押林佳人民币5370元、扣
押陈晓人民币2400元、扣押吴军人民币5000元、扣押孔严的中国
农业银行账户的存款*****元、扣押陈晓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的存款
*****.59元。
证明上述案件事实的证据有;
(1)扣押及发还物品清单,证实扣押及发还赃物与作案工具的情况;
(2)称重单、出仓单、收购单等单据,证实销赃的情况;
(3)存、汇款查询清单;
(4)物证照片,证实扣押及发还相关物品的情况;
(5)证人证言;
(6)被害人的陈述及辨认笔录;
(7)鉴定结论;
(8)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证实案发现场的情况I(9)被告人供
述和辩解及辨认笔录。
当事人基本情况:
林佳,男,26岁,×年×月×日生,身份证号:×××……,×族,小
学文化程度,××省××市人,住××省××市××路××号。
陈晓,男,27岁,×年×月×日生,身份证号:×××……,×族,初
中文化程度,××省××市人,住××省××市××路××号。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
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人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
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
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
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评分要点:
(一)首部(1)标题。应当分两行居中书写:“××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2)编号。应当写为:“×检刑诉××号”。
(3)被告人基本情况。应当写为:
“被告人林佳,男,26岁,×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族,小学文化程度,××省××市人,住××省××市××
路××号。因涉嫌抢劫于2016年×月×日被逮捕,现押于×县公安局看
守所。
被告人陈晓,男,27岁,×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族,初中文化程度,×x省××市人,住××省××市××路××号。因涉
嫌抢劫于2016年×月×日被逮捕,现押于×县公安局看守所。”(4)案
由和案件审查过程。应当写为:“被告人林佳、陈晓涉嫌抢劫一案,由
×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6年×月×日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
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于2016年×
月××日报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月××日已告知
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16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
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二)正文(1)案件事实。叙
述应当客观、准确,要素完整,层次分明,并说明证据情况。
(2)起诉的理由和根据。主要需要写明以下内容:一是概况阐明被
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和构成罪名;
二是被告人犯罪行为触犯的刑事法律条款;
三是认定被告人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
据,依法提出量刑的倾向性意见;
四是写明作出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即写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
法》第172条的规定,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三)尾部(1)致送用语。分两行写明:“此致”、“××市人民法院”。
(2)署名。首先写明起诉案件的检察人员的姓名和职务(检察员李
星、王正);
然后另起一行写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2016年×月××日)。
(3)附项。写明被告人被羁押处所(×县公安局看守所)、证据目录、
证人名单等。
2017年6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
20××年××月×日晚,文天酗酒后到其大哥文云家闹事,被文云
等斥责并撵出,文天恼羞成怒,从其三哥文刚家拿走返回到
文云家门前,扬言要打文云。其堂兄文铁闻讯赶来劝阻,遭到文天的
辱骂,文铁欲弯腰捡石块打文天,被文天开击中,散弹射入文铁头
部,致文铁颅脑损伤死亡。作案后,文天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被告人:文天,男,××县人,19××年×月×日生,农民,×族,
住××县××乡××村,20××年××月××日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
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县看守所。
被告人的辩护人:代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证据:(1)现场见证人张进、张茂、徐朵、张训的证言证实;
(2)文云对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
(3)文云当晚酗酒闹事的情况,有证人张增、张站、张信的证言证
实;
(4)证人张永、路粉的证言证明,当晚文云从其三哥文刚家中拿走
一支装有火药的;
(5)××县公安局对发案现场进行了勘查,现场提取的血迹经检验
与死者文铁的血型一致;
(6)××县公安局对文铁的尸体进行了检验,并作出文铁系被散弹
击中颅脑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的鉴定结论;
(7)作案凶器土制长猎一支。
20××年××月××日,××省××市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起字(20××)
第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文天于20××年××月×日晚,因酗酒闹事
在其大哥文云家门前用将本村村民文铁打死,文天的行为已
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天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辩解其当时并不知内
有药,开的目的只是想吓唬人,没有想打伤或打死人的故意。文天
的辩护人认为,文天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其罪行当比直接故意
杀人轻,文天作案后能投案自首,认罪,悔罪,应予从轻处罚。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由王峰、宋东、田丽
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李梅担任书记员。××省××市人
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齐放出庭支持公诉,文天及其辩护人代立到庭参
加诉讼。法院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认为文天酗酒
闹事,不计后果,开打死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后果严
重,应依法严惩。××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罪名成立,应予认定。文天以“当时并不知内有药”及“开是想吓唬
人”而否认故意杀人的辩解不能成立,故不予采纳。文天的辩护人关
于文天的行为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属于间接故意杀人,以及文天作
案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成立,予以采纳,据此,
制作案号为(20××)×刑初字第29号的判决书,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
告人文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
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评分要点:
(一)首都(1)标题。应当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为:××省××市
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行写为:刑事判决书。
(2)案号。应当写为:(20××)×刑初字第29号。
(3)公诉机关。应当写为:公诉机关××省××市人民检察院。
(4)被告人。应写为:被告人文天,男,19××年×月×日生,×族,
××县人,农民,住××县××乡××村,20××年××月××日被刑事拘留,
同年××月××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县看守所。
(5)辩护人。应写为:辩护人代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6)案由和审判经过。应当写为:××省××市人民检察院于20××
年××月X×日以被告人文天犯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
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省××市人民检察
院代理检察员齐放出庭支持公诉,文天及其辩护人代立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1)事实和证据。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控辩主张,包
括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方的辩解和辩护;
二是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采纳的证据。叙述事实时应条
理清晰,层次清楚。对证据的论述应写明其来源及证明内容。
(2)判决理由。应写明以下内容:确定罪名、明确情节、对公诉机
关的指控表态、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表态、判决的法
律依据。
(3)判决主文。应当写明:被告人文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尾部(1)上诉事项。应当写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
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2)审判员署名、书记员署名、注明年月日。
2017年1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张丽与徐强都是××市××工厂第三车间的工人,由于在一个车间
工作,二人工作上有一些联系,但是关系一般。2014年4月1日上
午11时许,徐强在××市××工厂食堂门口醒目之处张贴了一张侮辱
张丽人格的小字报。在小字报中,徐强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污蔑张
丽道德败坏,无情断绝了与自己的恋爱关系。同时,宣称张丽与李×
平恋爱是为了骗取李×平的钱财,并造摇称张丽与李×平刚认识几天,
就在××公园乱搞男女关系,当场被公园保安人员抓住,受到处
理。该小字报张贴后,引起大量众围观,造成全厂轰动,影响恶劣。
当天下午,厂保卫科人员对小字报事件进行了调查了解,查明从
2012年2月开始,徐强多次给张丽写情书,要求与张丽建立恋爱关
系,张丽感觉与徐强性格差异较大断然拒绝。此后,徐强又连续多次
当面向张丽求爱,均被张丽拒绝。后来,张丽告知徐强自己已经有男
朋友了。徐强对此事怀恨在心,蓄意寻机报复,企图给张丽造成难堪
的局面,小字报为徐强所写。厂保卫科人员对徐强进行严厉的批评,
徐强当时表示愿意接受批评,愿意在车间大会上向张丽赔礼道歉。但
是,同日下午5时,徐强在全车间大会上做检查时,当众继续造谣生
事,胡说小字报所说的都是事实,绝对可靠,还对张丽破口大骂,再
次公然侮辱诽谤张丽。
张丽认为,自己有恋爱的自由,徐强在追求自己不成的情况下,
公开张贴小字报侮辱诽谤自己,犯罪动机卑鄙,手段恶劣,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构成了侮辱罪、诽谤罪,于2014年
4月6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追究徐强的
刑事责任。
张丽提出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徐强犯侮辱罪、诽谤罪;
(2)判决徐强赔偿自己精神损害费××元人民币;
(3)判决徐强向自己赔礼道歉;
(4)徐强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张丽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如下:(1)张贴的小字报影印件;
(2)××厂保卫科的调查材料;
(3)证人高×华、张×铁、王×青等人的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张丽,女,住××市××区××街××号,××市人,汉族,23岁,××
市×X工厂工人。
徐强,男,××市××工厂工人,汉族,25岁,××市人,住××市
××区××街××号。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
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
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
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评分要点:
(一)首部(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刑事自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
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
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
(二)正文(1)案由和诉讼请求。
案由应当写明;
侮辱、诽谤。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判决徐强犯侮辱罪、诽谤罪;
判决徐强赔偿自己精神损害费××元人民币;
判决徐强向自己赔礼道歉;
徐强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这一部分应高度概括。
(2)事实与理由。应当抓住案情重点,概括叙述案件事实与起诉理
由。
(3)证据。应当写明:张贴的小字报影印件;
××厂保卫科的调查材料;
证人高×华、张×铁、王×青等人的证人证言。
(三)尾部(1)结尾。包括致送受诉人民法院名称“此致××市××
区人民法院”;
自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注明年月日。
(2)附项。应写明起诉状的副本×份,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
2016年7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上诉状。
乾元公司与李耳公司于2013年8月9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
合同主要约定:李耳公司向乾元公司借款500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
借款期限自2013年8月9日至2013年11月6日;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二十六;
借款人选择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即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
20日,若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还息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
随本清;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
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借款人未履行所列任何一项义务的属于违约等。2013年8月9
日,金日公司与乾元公司签订《保证担保合同》一份,主要约定金日
公司为李耳公司的上述50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
含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乾元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款费用、
诉讼费用、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其它费用等。乾元公司认可李耳公
司陆续归还过部分利息,双方确认截止2014年6月30日,李耳公
司未归还乾元公司的借款本金为500万元,未支付利息为95万元。
乾元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李耳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00
万元,支付利息95万元(利息计算至2014年6月30日),判决其
按照约定利率承担利息至还款日;
2.金日公司对以上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连带清偿借款本息;
3.李耳公司、金日公司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代理费。
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进行答辩并
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中,金日公司经该院
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应视为放弃了答辩与质证的权
利。2013年8月9日,乾元公司与李耳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李耳
公司收到了乾元公司的500万元借款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乾元公
司归还借款本金和相应的利息。现李耳公司未依约归还借款本金和支
付利息已经构成违约,故乾元公司诉求李耳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
该院予以支持。庭审中,乾元公司和李耳公司均认可截止2014年6
月30日,李耳公司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为500万元,利息为95万
元,该院对此予以确认。对乾元公司诉求的2014年6月30日以后
的利息,因双方约定的利率过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乾元公司诉
求超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该院依法不予支持。
金日公司自愿对乾元公司和李耳公司之间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在李耳公司未能履行借款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承
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乾元公司诉求李耳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庭
审中没有提出明确的诉求数额和相关依据,亦未向法庭提交相应证据,
故对乾元公司的此项诉求,该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一审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
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
四条之规定,作出××省××市××人民法院(2014)×民二初字第1424号
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李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
乾元公司本金500万元,利息95万元,以及自2014年7月1日起
至借款本金500万元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500万元为基数,按照同
期同类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进行计算)。二、金日公司对李
耳公司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乾元公司的其他
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元,乾元
公司负担760元,由李耳公司和金日公司负担*****元。
宣判后,金日公司不服原审判决,欲提起上诉,其认为:一、原
审程序违法。本案一审违背级别管辖的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关
于调整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
“××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800万元以上1亿以下的第一
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元以上且当事人住所地不在本
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本案的诉讼标的额高达595万元,应当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同时,原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也是违法
的。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乾元公司提交的担保合同虽有金日
公司的公章但未经法定代表人朱杰本人亲笔签字,原审法院也没有对
是否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进行审查。综上,请求撤销原审判决,裁定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同时判决金日公司不承担连带责
任。
当事人信息:原审原告:乾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屈××,该公司董
事长。委托代理人乔×。原审被告:金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该公
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委托代理人蒋××,××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李耳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该公司董事长。
请代金日公司拟写一份民事上诉状,案件中未给出的信息,如答
题需要,考生可用××的模糊方式指代。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
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
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
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
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
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缺席判决。
评分要点:
(1)首部①标题。应当居中写明“民事上诉状”。
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分别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③案由。应当写为:上诉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人
民法院××××年××月××日×法×初字第××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2)正文①上诉请求。应当明确、具体、详尽。应当写明上诉人
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原审裁判,或者请求第二审人民
法院重新审理,改变原审裁判,以及如何解决案件权益争议的具体要
求。
②上诉理由。针对原审认定事实的错误进行论证,针对原审适用
法律的错误进行论证,或针对原审违法法定程序进行论证等。
(3)尾部①写明:此致××××人民法院。
②上诉人签署及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应当写明上诉状副本的份数、有关证据的情况。
2016年1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徐某,女,1985年6月1日出生,汉族,××市××区人;
许某某,男,1984年5月2日出生,汉族,×X市××区人。原
告徐某与被告许某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3年5月28日协议
离婚。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三、夫妻共同财产的
处理:(1)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市××区的房产所有权归男方
所有。男方应于2014年3月1日前一次性补偿给女方人民币*****.
00元(柒万元)。(2)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00
元(捌万元),存款归女方所有。(3)汽车:双方现有2012年购买的起
亚K2汽车一辆,汽车所有权归女方所有”。离婚后,被告将以自己名
义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的车贷卡交付给了原告。2014年1月26日,
被告向车贷卡中汇款*****元。此后被告没有将*****元的补偿款项支付
给原告。2014年5月21日,原告在催要房屋补偿款未果的情况下向
××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补偿款*****元,
并且支付从2014年3月1日起至付清补偿款之时止按银行同期同类
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
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被告许某某在庭审时辩称,原、被告离婚后,原告通过各种方式
对被告及其家人进行骚扰,给被告的工作和家庭生活造成非常大的影
响,故而在向车贷卡中?[款给原告*****元后即未再给其汇款。被告同
意剩余的*****元补偿款从每月工资中分期支付给原告。
上述事实,有庭审中当事人的陈述、原告徐某提供的《离婚协议
书》、被告许某某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的交易明细等证据材料加以证
明,而且这些证明材料已经经过开庭质证和法院审查,可以予以确认。
××区法院认为,双方关于房屋补偿款的约定以及原告要求被告
支付补偿款并支付相应利息的主张不违背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被告在约定付款期限内已付*****元的事实成立。据此,××区法
院判决,被告应于20××年6月1日前向原告支付补偿款*****元及其
相应的利息××元;
决定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请根据上述案情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如答题需要,
案情材料中未给出的信息,可用××的模糊方式指代。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
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
应当受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
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
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
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答:评分要点:
(1)首都①标题、案号。包括制作机关的名称、文书名称和编号。
②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写明原告、被告基本情况。
③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包括案由、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开
庭审理经过等。
(2)正文①事实。
②理由。
③判决结果。
(3)尾部①诉讼费用的承担。
②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的名称。
③右下角为合议庭的签名,写明判决日期,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和
书记员署名等。
2015年7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20××年11月29日,××省××市人民检察院向××省××市人民法
院提起公诉,以×检刑诉(20××)6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升犯贩卖
罪。××省××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
独任审判,由刘甲法官担任审判员,张莹莹担任书记员,公开开庭审
理了案件。
20××年12月24日,××省××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
的编号为该院20××年刑事一审判决书第682号。判决结果如下:被
告人王升犯贩卖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
币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年8月25日起至20××年12月
24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具体案情如下:20××
年8月初,王升以贩卖为目的,购买了,并存放于××市××路西
巷5号=楼其租房处。20××年8月24日19时许,王升在××市筘墨
KTV楼后孙五的住处,将塑料袋包装的2包以400元的价格卖给
孙五,之后该2包被公安民警从孙五处查获。经××市公安局刑
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其中1包含有成分0.22克,另1包
含有成分0.23克。20××年8月25日,王升被民警抓获后,
在其租房处当场查获未售出的7包。经鉴定,其中5包含有海洛
因成分1.54克,另2包含有成分2.23克。
经查,王升曾因犯抢劫罪、奸淫幼女罪于19××年12月2日被
××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19××
年10日16日刑满释放;
后又因犯盗窃罪、销售赃物罪于20××年4月28日被××市人民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元,20××年1月1日刑满释
放。
20××年8月25日,王升因涉嫌贩卖罪被××市公安局刑事
拘留,同年9月28日被×X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被羁押于××市看
守所。王升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省××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如下量刑建议:被告人王升系累犯,
应当从重处罚I其主动坦白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对其判
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并处罚金。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向法庭提交了相应的证人证言、鉴
定结论、物证书证等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事实、证据及
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没有提出异议。法庭审理认为本案证据确实
充分,足以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基本情况:王升,男,40岁,汉族,X×省××市××县人,
小学毕业,现无业。辩护人基本情况:李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第4款规定:走私、贩卖、
运输、制造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不满十克或者其
他少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
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
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不
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
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
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
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
险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
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
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评分要点:
(一)首部①标题。应当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为:“××省××
市人民法院”;
第二行写为:“刑事判决书”。
②案号。应当写为:“(20××)×刑初字第682号”。
③公诉机关。应当写为:“公诉机关××省×X市人民检察院”。
④被告人。应当写为:“被告人王升,男,40岁,汉族,××省××
市××县人,小学毕业,无业。19××年12月2日,因犯抢劫罪、奸淫
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19××年10
日16日刑满释放;
20××年4月28日,因犯盗窃罪、销售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
年,并处罚金*****元,20××年1月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贩卖
于20××年8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被逮捕。现押于××
市看守所。”⑤辩护人。应写为:“辩护人李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⑥案由、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应当写为:“××省××市人民检察
院以×检刑诉(20××)6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升犯贩卖罪,于
20××年11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
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王升到庭参加了诉
讼。现已审理终结。”(二)正文①事实和证据。包括两大部分:一
是控辩主张,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方的辩护;
二是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采纳的证据。叙述事实时应条
理清晰,层次清楚。对证据的论述应写明其来源及证明内容。
②判决理由。应写明以下内容:确定罪名、明确情节、对公诉机
关指控的意见、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意见、判决的
法律依据。
判决结果。应当写明:“被告人王升犯贩卖罪,判处有期徒刑
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
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
年8月25日起至20××年12月24日止。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
日内缴纳。)”(三)尾部①上诉事项。应当写明:“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省××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②审判员署名、书记员署名、注明年月日。
2015年1月试题及答案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
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20××年×月×日,××省××市××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
张×弘担任审判长、李×丽、武×鸣担任人民陪审员,吴×依担任书记
员,公开开庭审理了郑X宇、郑×军诉姚×平、郑×业借款合同纠纷一
案。在开庭审理时,姚×平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法可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第八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于20××年×月××日作出包括以
下内容的判决:一、限姚×平、郑×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郑
×宇、郑×军借款47万元;
二、前述借款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
基准利率的四倍支付(自20××年11月25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
行之日止);
三、驳回郑×宇、郑×军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姚×平、郑×业未
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案件受理费9202元,公告费300元,合计诉讼费9502元,由
郑×宇、郑×军共同负担475元,姚×平、郑×业共同负担9027元。
在该院20××年度的民事一审判决中,本案判决书的案号编为第×号。
具体案情如下:姚×平与郑×业系夫妻关系,20××年9月29日,
姚×平、郑×业向郑×宇、郑×军借款50万元,并出具了借款借据。
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从20××年9月29日至20××年10月28日,借
款利息为月息3%,如未按期归还,支付逾期日起至清偿日的利息,利
率仍按月息3%计算。同日,郑×宇、郑×军分别通过转帐方式、支付
现金方式出借给姚×平人民币47万元、3万元。20××年2月17日,
姚×平、郑×业偿还郑×宇、郑×军3万元,其余款项未还。20××年10
月26日,郑×宇、郑×军以姚×平、郑×业未归还借款为由向××省××
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郑×宇、郑×军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姚×平、
郑×业立即归还郑×宇、郑×军借款人民币47万元;
二、按双方约定的月息3%偿付借款利息(计算至20××年10月
24日止);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姚×平、郑×业承担。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姚×平未作答辩。郑×业答辩称:当时借款均
由丈夫姚×平操作,其作为姚×平的妻子只是签了个字;
借款虽为50万元,但郑×宇、郑×军在扣除3万元利息后实际只
出借47万元。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本
案纠纷。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郑×宇、
郑×军与姚×平、郑×业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除双方关于借款利率的
约定超过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外,
其余条款约定,未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确认合
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现郑×宇、郑×军以姚×平、
郑×业作为借款人向法院起诉,属当事人自行处分民事诉讼权利,依
法应予准许。姚×平、郑×业在借款后未能按约返还借款,应承担相应
民事责任。对郑×业提出的抗辩意见,因其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
佐证,故该院不予采信。郑×宇、郑×军的诉讼请求中,除对借款利息
的计算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部分不予支持外,对其余的诉讼请求,法
院予以支持。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郑×宇,42岁,男,汉族,××省××市××区人,住××省X×市××
区栖霞路160号。
郑×军,44岁,男,汉族,××省××市××区人,住××省××市××
区栖霞路161号。
姚×平,40岁,男,汉族,××省××市××区人,住××省××市××
区光明路125号。
郑×业,38岁,女,汉族,××省××市××区人,住××省××市××
区光明路125号。
郑×宇、郑×军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是:谢×安,40岁,男,汉族,
××律师事务所律师。
姚×平、郑×业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是:王×丽,35岁,女,汉族,
××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
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
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
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
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
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
利息。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缺席判决。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
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
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
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答题要点:
(一)首部①标题。应当分两行居中书写:第一行写为:“××省
××市××区人民法院”;
第二行写为:“民事判决书”。
②案号。应当写为:“(20××)×民初字第×号”。
③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为:
“原告郑×宇,男,42岁,汉族,××省××市××区人,住××省××
市××区栖霞路160号。
原告郑×军,男,44岁,汉族,××省××市××区人,住××省××
市××区栖霞路161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姚×平,男,40岁,汉族,××省××市××区人,住××省××
市××区光明路125号。
被告郑×业,女,38岁,汉族,××省××市××区人,住××省××
市××区光明路125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丽,××律师事务所律师。”④案件的由来
和审理经过。应当写为:
“原告郑×宇、郑×军与被告姚×平、郑×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
院于20××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被告姚×平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可缺席判决。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二)正文①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
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另起一行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②理由。写明判决的理由和判决所依据的法律。
③判决结果。根据案件事实,依照法律,对寨件实体问题作出处
理决定。
(三)尾部①诉讼费用的负担。应当写明:“案件受理费9202元,
公告费300元,合计诉讼费9502元,由郑×字、郑×军共同负担475
元,姚×平、郑×业共同负担9027元。”②写明当事人上诉权利、上
诉期和法院的名称。应当写为:“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收到本判决书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③合议庭署名、注明年月日、书记员署名。
④在判决日期和书记员署名的空行左上方注明:“本件与原本核
对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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