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课程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及特点
法律文书课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
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一门必修专业基础课。
它是一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性质和特点的应用写作课。它既与写作知识课有
密切的关系,又与各门法律专业课程有直接的联系,因此,必须特别注意其与其
他相关课程的衔接与配合。一方面,本课程不是系统地讲授写作规律知识,而是
要以写作规律知识为指导,来讲授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另一方面,本课程也不
是专门地讲授某门法律专业知识,而是在相关的问题上按照法律的特定要求进行
写作,是实践性很强的一门法律学科。所以,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应当学习
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并且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本课程课内学时数为72学时,3学分,一学期开设。
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传授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授权的法律组织、律师以
及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为解决法律事务而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
的写作知识,使学生达到能用会写各种法律文书的目的。
本课程的特点:
一是综合性。法律文书课是一门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应用写作课,具有写作
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综合应用的特点。它既要以写作的基本规律和知识为指导,
讲授各种文书的写作知识,又必须以相关的法律规定为依据,阐明法律要求必须
写清的各种要素。
二是实用性。法律文书既是法律活动运作的工具,又是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
或结论。各项法律活动都离不开法律文书的使用,而任何一种法律文书的写作又
都有十分明确具体的实用价值。它既不是泛泛地宣传某种文字,也不是盲无目的
地写作某种内容,而是为了解决特定的、具体的法律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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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技能性。本课程的开设旨在培养学生的实际写作技能。它不仅要使学生
了解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同时还要使其掌握写作各种法律文书的实际技
能。因此,在本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应配合必要的写作演练,以有效提高学生写
作法律文书的实际能力;在课程考核中,亦应把学生实际写作能力的高低作为考
核的主要内容。
二、课程的资源
本课程的教学(学习)媒体是以文字教材为主,以音像教材及其他媒体为
辅。
1.文字教材:本课程的文字教材为《法律文书教程》,由中国政法大学宁致远
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它全面、系统地讲授法律文书的基本
写作原理(总论部分)和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文体分论部分)。另外,为
增强学生对文书制作的感性认识,课程组还为学生编写了一本《法律文书参考资
料》,选编有部分文书格式及实例,以便于学生对照着开展写作练习。
2.网上资源:本门课程的网上资源包括重点、难点辅导;案例分析;习题练习;
在线测试;电子教案;ip及作业评点等。
三、考核说明
1.考核目标
通过本门课程考核,检测学生理解和掌握法律文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
基本理论的程度,又要检测学生对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熟悉程度;重点考核学生
是否能够运用国家的有关法律,分析解决法律事务而制作各种法律文书,使学生
达到能用会写各种法律文书的目的。
2.考核方式
本课程的考核由形成性考核与课程结业考试共同组成。
形成性考核成绩的平均值按20%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未完成5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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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作业者和无形成性考核成绩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
课程结业考试实行闭卷考试,由中央电大统一组织命题。卷面成绩按80%的
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试卷采用百分制,试题类型将与形成性考核相同。考
试时间为90分钟。
形成性考核的折算成绩与卷面折算成绩之和满60分者视为达到本课程考核
及格标准,可取得本课程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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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24 14:35: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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