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查询和使用授权书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一、本人同意授权:贵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其他依法
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打印、保存、使用本人信用报告;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
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本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履行合
同义务等不良信息)。
二、本人同意授权:贵行有权向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数据信息服务机
构查询、使用和保存本人以下信息:
(一)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姓名、面部特征、身份证号及证件有效期、联系地
址、电话号码、地址、银行卡号、学历信息、婚姻状况、就业信息等;
(二)资产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信贷信息、消费信息、个人手机号码在网时长及
电信缴费信息等;
(三)公积金信息、社保信息、纳税信息及涉诉信息等。
三、本人现授权贵行在本人申请分期付款业务的尽职调查、审查审批、业务办理、融
资发放、贷后管理、欠款催收和客户分析等业务处理过程中,以及审核本人作为分期付款
业务申请人的配偶、担保人、共同申请人、共同偿债人、抵/质押物共有人的资质及与之相
关的其他事项,查询、使用和保存本人上述授权信息。
四、本人同意向贵行提供的以及贵行在为本人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本人相关信息,
基于为本人办理业务的目的,可在贵行分支机构和集团成员之间内部共享。
五、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贵行可将本人的相关信息提供给有关的监管、司
法、行政管理等部门。此外,根据还款提醒、欠款催收、债权转让、金融服务外包等需要,
贵行也可根据最小必要原则,将本人的相关信息及本授权书第二条所列信息提供给有关的第
三方机构。
六、若上述业务未获批准办理,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此终止,本授权书及本人信用报告
等资料无须退回本人。
七、本授权书具有独立性,不因分期付款业务合同的任何条款无效而无效。
八、本授权书有效期自本人签署本授权书之日起至分期付款业务结清或终止之日止。
九、贵行超出本授权范围进行数据查询和使用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贵行承担。
本人声明: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贵行已应
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悉
并充分理解,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授权、承诺和声明。
授权人签名: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2-07-24 09:16: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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