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指南
一、刑事案件中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
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当事人是指被害人、
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二、案外人可以申诉吗?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
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
三、是否在任何时候都能申诉?
不是。刑事案件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如果可能
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
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未予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可以不受两年申诉期限限制。
四、申诉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诉
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
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
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
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
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
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五、申诉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
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
民法院审查处理;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
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
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
接审查处理;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
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
法院提出。
六、法院决定再审后,再审期间是否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院决定再审,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
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
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
审、监视居住措施。
七、法院驳回申诉后,我还能继续申诉吗?
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
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八、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法院会依照什么程序进行审理?检察
院提出抗诉后,原审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第一
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抗诉;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
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九、受理刑事申诉的条件是什么?
受理的申诉案件,须是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或再
审的案件。
十、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向提交申诉材料?
您可以到现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也可登录最高人民
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预约立案申请,审核通过后会通知您邮寄或者现
场提交相应材料。如您案件属于巡回法庭受案范围,请将申诉材料交
至(邮寄至)相应巡回法庭;如您案件属本部受案范围,请将申诉材
料交至(邮寄至)指定地点。详情可咨询12368诉讼服
务热线。
十一、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刑事案件
如何处理?
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人民
法院应当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如坚持无理申诉的,可采取书面或口
头形式予以驳回。
十二、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刑事案件,审理期
限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
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
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
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
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
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本文发布于:2022-07-22 12:29: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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