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专项法律服务工作专业方案

更新时间:2024-11-07 06:32:33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2日发
(作者:公务员工资制度)

企业解散清算专题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针对贵企业拟清算、解散之事宜,经认真分析、研究,依据

《中国企业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要求,现推出本工作方案,供参

考。

一、工作目标

依法办了解散清算事宜,妥善处理企业债权债务及剩下资产,

确保企业解散清算后,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再为企业负担不可知

法律责任,避免法律风险,是本所为贵企业解散清算提供专题法律

服务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指派专业律师及工作人员全程负责贵企业解散清算工作,具

体办理和解散清算相关以下事务:

1、为股东和清算组组员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解散清算事务

起草、制订股东会决议、解散通知和公告、清算方案、清算汇报等

相关法律文件;

2、帮助企业成立清算组,并帮助清算组推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和清算相关企业未了结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剩下财产;

(七)代表清算组参与诉讼、仲裁活动。

3、向相关部门申请办了解散立案、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

4、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情况下作为清算组代理人向人民

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帮助股东和法院和破产管理人联络工作;

5、办理和解散清算相关其它工作。

三、工作团体和工作方法

本所将指派由周维坤律师、刘佩琪实习律师及其它律师助理组

成法律服务团体负责办理,服务团体采取不固定工作方法,服务团

体以电话、传真、等多个形式联络处理工作。同时,在必

需情况下,服务团体将邀请和我全部合作关系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

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与,清理财务、税务问题,包含在清算中处理

资产和债权债务问题所引发税务负担,避免法律风险。

四、具体工作计划和步骤

1、依据企业章程和法律要求,召集股东会会议,起草、制订

企业解散、清算股东会会议决议。

法律要求:股东会会议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必需符合企业

章程或法律要求,会议召开应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

议作出企业解散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

2、帮助企业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清算组组

员立案,书面通知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计划在10个工

作日内完成。

法律要求:企业应该在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企业决议之日起十

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企业股东组成。清算组应该自成立之

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组员、清算组责任人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立

案。

清算期间,企业应停止开展和清算无关经营活动。

3、对税务审计,进行汇算清缴(通常要求提供纳税判定汇

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银行账户销户手续。

4、全方面清收各项债权,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法律要求: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清算组法定义务,清

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企业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

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依据相关企业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要求,并结合企

业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应在全国和省级有影响报纸上进行公告,

避免清算组因未根据上述要求推行公告义务,造成债权人未立即申

报债权未获清偿而负担赔偿责任。

5、接收债权人申报债权,和企业财务人员及聘用社会中介机

构专业人员配合,查对、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

法律要求:债权人应该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

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要

求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止前能够补充申报。债权人补

充申报债权,能够在还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还未分配财产不能

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股东以其在剩下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

给予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对清算组核定债权有异议,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

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债权仍有异议,清算组应通

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定。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6、清理企业财产,对企业财产全方面盘点、核实债权债务、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订清算方案,报企业股东会确定。

法律要求:债权为企业财产关键组成部分,对到期债权,清算

组应立即清收;对于未到期债权,清算组应和债务人协商,要求债

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一样意提前清偿,能够经过债权转

让等方法进行处理。

制订清算方案前,应以清算组名义委托含有相关资质机构对企

业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定,以确保清算工作正当

性。

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决议确定,未经股东会确定清算方案,不

得实施。实施未经确定清算方案给企业或债权人造成损失,清算组

须负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在全方面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时,发觉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能够和债权人协商制作相

关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定,清算组应该向

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7、分配清算财产。

法律要求:清算财产法定分配次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职员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金;

(3)缴纳各项所欠税款;

(4)清偿企业债务;

(5)股东按出资百分比分配剩下财产。

8、制作清算汇报,报企业股东会确定。

清算汇报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企业概况、解散原因、清算过程、清算组组成情况、通知和公

告债权人情况、企业资产、负债及全部者权益(净资产)情况、企

业财产组成情况、债权、债务清算情况、企业剩下财产分配情况、

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保留情况、其它相关事项。

法律要求:清算组制作清算汇报必需报股东会决议确定。

9、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账户,向企

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汇报,办理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以上,如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由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则相关清算事务将移交给人民法院,我们将帮助股东和法院或破产

管理人联络。

五、工作酬劳

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相关要求,结合本专题法律服务工作量和

工作难度等原因,工作酬劳确定(不含案件受理费、财务审计、税

务判定和资产评定、拍卖费、公告等其它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按

《委托代理协议》实施。

六、承诺和申明

1、本律师将严格遵遵法律要求和协议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

和执业纪律,以律师行业公认服务标准,老实守信、勤勉尽责、优

质高效地推行法律服务义务;

2、本律师将严格根据委托方授权范围和权限进行工作,不作

出任何超越授权范围和权限行为;

3、本律师在提供专题法律服务期间,将不接收任何和贵企业

有利益冲突对方当事人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4、本律师对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取得和知悉企业需要保密任何

信息、文件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要求、司法机关、监管机构要求

或贵企业书面同意外,不向第三方披露;

5、因接收委托时多种不可预知原因可能造成解散清算工作无法

正常进行或破产宣告申请不被人民法院受理,或破产程序不能终

止,到时将出现无法按正常程序注销企业风险,也存在不能完全地

和绝对地排除股东或清算组组员法律责任风险。

6、本工作方案法律权利属本所,非经本所书面同意,请勿提

供给第三方或作其它用途。

以上方案,供参考。有任何意见或提议,请和律师联络。


本文发布于:2022-07-22 09:12: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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