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考试复习资料

更新时间:2025-01-11 05:40:22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1日发
(作者:16岁怀孕怎么自己处理)

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

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1)是国家行政主体的活动。

(2)是行政主体的特定活动。(3)是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

进行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活动的总称。

行政的特征就是指行政自身内在的规定性。(1)具有国家意志性。

(2)具有执行性。(3)具有法律性。(4)具有国家强制性

行政的类型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进行的分

类。

(1)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领域,将行政划分为组织行政、

人事行政、司法行政、民政行政、公安行政、科技行政、教育行政、等

等类型。

(2)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地域范围,将行政划分为中央

行政和地方行政、城市行政和农村行政、内部行政和外部行政等。

(3)根据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活动有无涉外因素,将行政划分为

国内行政和涉外行政。

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

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行政法是调整特定社会

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关系)2.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

部门

行政法的特征1.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内涵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

(2)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

(3)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

2.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没有统一完整的法

典。

(2)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往往共存于同一

法律文件之中。

行政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

例和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有权法律解释8条约和协定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行政法部门所特有的,统率、指导一切

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的法律原理或准则。(一)行政法的基本

原则具有法律性(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特殊性(三)行政法的

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

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和行使行政

职权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任何违法行政

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合理性原则:是在我国行政法中与行政合法性原则相并列的又

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行使行政职

权、追究违法行为和实施行政救济等都必须正当、客观、适度。

3行政信赖保护原则

行政相对人简称“相对人”,就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

对应,处于被管理和被支配地位的机关、组织或个人。行政相对人的

种类(1)公民(2)法人(3)其他组织(4)外国组织和个人

行政法律关系,是以行政法律规范调整人们在行政职权行使过

程中形成的各种行政关系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参加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也就是说行

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享有者和义务承担者。

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

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

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的类型(一)外部行政主体与内部行政主体

外部行政主体:针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主体;

内部行政主体:依法对本行政主体的组织机构、公务员等实施行

政管理权的行政主体;

(二)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

中央行政主体:国务院及国务院所属各工作部门

地方行政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三)职权行政主体和授权行政主体

具有固有职权的行政主体就是职权行政主体,其职权以行政主体

的设立而产生,并随行政主体的消灭而消灭;

如果是自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授权行为而取得行政职权的就

属于授权行政主体。

(四)地域性行政主体与公务性行政主体

地域性行政主体:各级人民政府

公务性行政主体:海关、国税、金融等;

行政主体的资格

第一,是行政机关和组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时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是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以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参加行政法律

关系时应具备的条件。

第三,是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以独立法律地位参加行政法律关系

的条件。

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依法享

有国家行政职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的特征1.行政机关从其成立之日起就具有行政主体资

格2.行政机关从其成立之日起就具有相应的优益性3.行政机关有较

为稳定的组织机构和公务员编制

我国行政机关体系

1.中央行政机关:1)国务院各部、委员会2)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4)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5)国务院办事机

构6)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7)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2.地方行政机关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

职能部门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1,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

派出机关,即行政公署2,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即区公所。

3,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即街道办事处。)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1)行政主体主要由行政机关构成,但行政机关之外的社会组织

和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机构在其特定的条件下也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机关虽然都可以成为行政主体,但并非在任何场合都是

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只有参加到行政法律关系中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时,

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被授权组织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它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

章的特别授权而取得行政主体的资格,并能行使行政职权的非国家行

政机关。

委托组织与授权组织的区别:

(1)权利来源,前者的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而后者来源

于法律法规、规章的授予

(2)行使权力的名义,前者是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管理

权,而后者是以自己的名义

(3)承担责任的主体:前者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而后

者由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4)行政主体资格不同: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职权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时拥有

和行使的具体的国家行政权,即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

行政权。1是具体化的国家行政权2是行政主体拥有和行使的国家

行政权3.是法定的国家行政权

行政职权的特征:1.国家强制性2.不可处分性3.单方性4.优益

行政职权的设定是指国家依法以宪法、法律和法规等特定规范

性法律文件赋予行政机关以固有行政职权的创制性活动。

行政职权的授予是指国家以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决定赋予

有关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以非固有行政职权的活动

行政职权设定与行政职权授予的区别1,二者的法律来源及行为

性质不尽相同2.二者适用的对象和赋予的职权不尽相同3.二者的法

律效果不尽相同

行政权限就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范围或界限

行政权限的类型

1.纵向权限和横向权限:这是根据一定范围内行政主体之间有无

上下级隶属关系而对行政权限所作的一种划分。

2.地域权限和公务权限:这是根据行政主体行政职权的确定方式

而对行政权限进行的一种划分。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

而行使行政权力,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特征:1,从属法律性2.裁量性3.单方意志性4.效力先

定性5.强制性6.无偿性

行政行为构成要素: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主体要素)2.

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职权、职责要素)3.行政行为是具有

行政法律意义,对外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法律要素)4.行政行为

的目的在于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目的要素)

行政行为的分类:1,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

为2.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3.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多方)行政

行为4.羁束行政行为与裁量行政行为5.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

行为6.无附加条件行政行为与有附加条件行政行为7.依职权行政行

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8.行政行为的其他分类

行政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1)存在行政主体(2)存在行政相对人

(3)存在有关具体事实的法律规制即行政目的(4)存在基于法律的优

越的意思表示或精神作用

行政行为的效力要件(1)行政主体无瑕疵(2)相对人无瑕疵

(3)目的和内容无瑕疵(4)程序和形式无瑕疵

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1)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或行政机关决定的法

律效果

(2)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即使被认为是违法的,在有权机关予以

撤销或变更之前,行政相对人及其他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否认其存在,

都必须姑且视其为有效行政行为的效力。

(3)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

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4)不可争力:即拒绝争议的效力,指一旦超过行政行为提起复议

和诉讼的期限,行政相对人等便不得就该行政行为提起争议。

(5)不可变更力:亦称“自缚力”,指有权行政机关一旦作出判断,自

己便不能推翻该判断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无效:(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

明显的违法情形时;(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

权的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的

实施将导致犯罪;(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撤销:以行为成立当初存在瑕疵为理由,取消该行政

行为的效力,使其从成立时起就丧失效力,从而恢复到其未作出之前

状态的法律制度,称为行政行为的撤销

行政行为的变更,是指对已在实际生活中实施的、有瑕疵的行政

行为内容予以改变,使其具有新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废止,也称为行政行为的撤回,是指行政机关根据事

后情况变化,面向未来解除成立时并无瑕疵的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消灭,是指行政行为效力的自然丧失。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

普通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

行政立法是指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

修改和废止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特征1.行政立法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

行政机关。2.行政立法是从属性立法。3.行政立法具有很强的适应

性和针对性。4.行政立法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

行政立法的主体:1.国务院2.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3.特定

的地方人民政府

行政立法程序,是指享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依照宪法、法律

或其他上位法的规定,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规章的方式和步

骤。1.立项2.起草3.审查4.决定5.公布6.备案7.解释8.修改、

废止

区分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标准:1、行政行为所指相

对人是否特定:抽象行政行为主体针对的对象不确定.2、行政行为所针

对的事件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行政行为主体针对不特定的事件作出

的行政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对特定的事件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具体行

政行为.3、行为内容是否有重复适用性:抽象行政行为是制定行政法规

规章和其他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而具体行政行为

通常表现为直接赋予、剥夺、设定、免除特定相对人行政法上的权利

和义务.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

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

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特征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存

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

3.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的目的在于抑制公益

上的危险或影响秩序的因素

5.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1.提出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听证6.

变更7.延续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凭

借国家行政权,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取得税、费以及土地、企业

等其他财产权益的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的种类

1.税的征收,是国家税收机关凭借其行政权力,依法强制地、无

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2.费的征收,是一定行政机关凭借国家行政权所确立的地位,为

行政相对人提供一定的公益服务,或授予国家资源和资金的使用权而

收取的代价。

3.土地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地取得土

地所有权并给予补偿的行政行为。

4.企业征收,是指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地取得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的所有权的行政征收行为,是企业国有

化的一种重要途径和形态。

5.其他财产权的征收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

地取得相对人财产使用权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应补偿的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

(1)从法律后果:行政征收的结果是财产所有权从相对方转移至

国家,行政征用的后果则是行政主体暂时取得了被征用方财产的使用

权,不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2)从行为的标的看,行政征收的标的一

般只限于财产,行政征用的标的处财产外还可能包括劳务(3)从能否取

得补偿来看,行政征收一般是无偿的,行政征用一般是有偿的,行政

主体应给与被征用方相应的经济补偿(4)行政征收是先定性和确定性,

行政征用是紧急情况下,暂时性剥夺相对人财产使用权的情况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

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

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的特征

1.主体是行政主体2.内容或者目的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和权利义务的确定或者否定3.行政确认权是国家行政权的组成部分

4.是要式行政行为5.是羁束性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的内容

1.法律事实的确认

(1)技术鉴定(2)卫生检疫(3)抚恤性质和等级的鉴定(4)公证(5)

其他

2.法律关系的确认

(1)不动产所有权的确认(2)不动产使用权的确认(3)合同效力的

确认(4)专利权确认

行政给付即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丧

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

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给付的种类

1.抚恤金2.特定人员离退休金3.社会救济、福利金4.自然灾害

救济金及救济物资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

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

会作出突出贡献或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

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身

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也称为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

履行的法定义务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迫

使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活动。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1)间接强制,指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履行义务或

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间接强制又可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

1)代执行,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履行行政行为所确

立的可代替作为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2)执行罚,亦称强制金,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

义务或不可代替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

使其履行的强制执行措施。

(2)直接强制,是指义务主体逾期拒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

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者财产施以强制力,以达到与义务主体履

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直接强制可分为人身强制和财

产强制两种。

1)人身强制2)财产强制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1)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程序

1)调查与审查2)通知与告诫3)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制作强

制执行决定书5)强制执行决定书的送达6)强制执行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1)强制执行的申请2)受理

与审查3)公告4)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事实,或者为了预防、制

止、控制违法行为、危害状态,或者为了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

行以及在紧急情况下排除紧急妨碍、消除紧急危险,根据现实情况的

需要,按照法定的方式,依职权对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

财产及行为进行暂时性限制,以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对公民身体强制检查a限制公民人身自

由b强制检查公民身体(2)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a查封b扣押c

冻结(3)进入生产经营场所的强制检查(4)对产品或商品的强制检验

(5)进入或处置土地、建筑物、住宅(6)临时紧急征用交通工具或其

他财产(7)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

行政裁决,是指依法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

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

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行政调解,是指由行政机关主持的,以国家政策、法律为依据,以

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

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方法和活动

行政处罚指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

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种类

1.人身罚,亦称自由罚,是限制或剥夺违法者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1)行政拘留(2)劳动教养(3)驱逐出境、禁止进境或出境、限期出

2.财产罚,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组织强迫违法者交纳

一定数额的金钱或一定数量的物品,或者限制、剥夺其某种财产权的

处罚。(1)(2)没收

3.行为罚,亦称能力罚,是限制或剥夺行政违法者某些特定行为能

力和资格的处罚。

(1)责令停产停业(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4.申诫罚,亦称精神罚或影响声誉罚,是行政机关向违法者发出警

戒,申明其有违法行为,通过对其名誉、荣誉、信誉等施加影响,引起

其精神上的警惕,使其不再违法的处罚形式。

(1)警告(2)通报批评

行政处罚的程序

1.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1)简易程序,也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

授权的组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的处罚程序。(2)一般程序,或称为普通程序,是指除法律特别规定应

当适用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的以外,行政处罚通常所应适用的程序。

(3)听证程序,听证程序,即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

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额

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要求,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各方

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方式、方法和制度。

听证程序特征:1)由行政机关主持的并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

程序。2)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3)只适用于行政处罚领域的特定案件。4)听证程序的适用以当事人

申请为前提。5)组织听证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

听证会程序:1听证会的申请与决定,当事人要求听证,应当在行

政机关告知后在3日内2,听证通知,行政机关做出听证决定后,应当

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的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3,听证

的主持与参与。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4,辩论。

6,听证笔录7听证费用,当事人不负责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保证行政处罚决定所确

定的当事人的义务得以履行的程序。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作出决定

的机关应当与收缴的机构分离。行政机关可以制定银行作为收缴

的专门机构。

可以当场收缴的情况:1,20元以下2,不当场收缴之后

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利的地区,当事人像指定的银

行缴纳确有困难,由当事人提出的

行政指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事务的范围内,对于特

定的人、企业、社会团体等,运用非强制性手段,获得相对人的同意或

协助,指导行政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

的行为。

行政合同又称为行政契约,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与行

政相对人之间基于相反方向的意思一致而缔结的契约。(双方法律行

为)

行政合同的特征:1.当事人中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内容是

执行公务3.条款中规定私法以外的规则4.受特殊法律规范调整5.实

行特定管辖制,一般应由行政法院或行政庭管辖

我国行政合同的具体表现形式

1.土地有偿出让、承包合同,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

地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合同行为。这是对土地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方式。

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租赁合同3.粮食定购合同4.公共工程

合同5.政府采购合同政府特许经营合同7.其他几种行政合

同(1)人事聘用合同(2)科研合同(3)计划生育合同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遵守的方式、步骤、空

间、时限

行政程序基本制度,是指在行政程序中具有相对独立性,对整个

行政程序具有重要影响的规则体系。行政程序基本制度具有较强的

规范性、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行政程序基本制度:

1,信息公开又称情报公开、资讯公开,是指凡涉及行政相对人权

利、义务的行政信息资料,除法律规定应予保密外,有关机构均应依

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或组织均可依法查阅或复制。

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依据、适用范围、信息公开

的形式、申请获得信息的程序、信息公开的例外、救济制度等方面。

1.法律依据2.适用范围3.公开的形式4.申请的程序5.信息公开的

例外6.救济制度

2,职能分离是指行政机关的不同工作因其性质不同,而必须由

不同部门或人员来完成,以避免因职能合并而导致主观臆断或偏见。

职能分离制度包括完全职能分离和内部职能分离两种基本模式。

1.完全职能分离,是指行政案件的调查、审查与裁决,分别交由

两个相互完全独立的机构来行使的一种制度。

2.内部职能分离,是指在同一行政主体内部,由不同机构或人员

分别行使案件调查、审查与裁决权的一种制度。

3,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

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

听证的基本内容1.听证主持人2.听证程序的行政相对人和其他

参加人3.听证的一般步骤4.证据审查5.作出行政决定6.公开举行7.

费用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

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的特征1.必须是由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为引起

的2.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为必须是行使职权的行为3.行政机关

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4.损害必须已经发生

行政赔偿的范围一、侵犯公民人身权二、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财产权

三、不予赔偿的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

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政赔偿的程序一、行政赔偿的提出二、赔偿请求的处理三、行

政赔偿诉讼1.赔偿诉讼的提起与受理2.赔偿诉讼的审理与判决四、行

政赔偿的时效1.行政赔偿的时效2.时效中止

行政赔偿方式1支付赔偿金2返还财产3恢复原状4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后,责令有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

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

行政补偿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其

合法行为给无义务的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

失,依法由国家给予的补偿。

行政补偿的特征

(1)是对合法行使行政职权而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

损失所给予的补救。

(2)是为了公共利益不得已而损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时,对无义务的特定人所作出的特别牺牲而给予的补偿,作

为遭受损害的相对人并没有特别的义务要承受这一负担。(3)主要是

一种财产上的补偿。(4)一般为事前补偿。

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条件

1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是合法的行政行为2.必须存在直接的物

质损失3.受到损害的必须是无法定义务的特定人

行政补偿的范围1.土地征用2.房屋拆迁3.军事征调4.公用征用

5.公用征调6.公务合作行为

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的相同之处:(1)二者的行为主体都是行政

机关,都是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2)二者都是行政机关

在行使其行政职权的过程中造成的;(3)二者实际上都造成行政上的

损害结果;(4)二者都是对所造成的损害结果给予的一定的弥补;

(5)二者都属于公法的范畴,都由公法来进行调整。

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

(1)二者的性质不同。行政补偿是由合法的行政行为造成的,而

行政赔偿是由违法的行政行为造成的。这是区别二者的重要标志。

(2)二者发生的时间不同。行政补偿既可以在损害发生前,也可

以在损害事实发生后进行;而行政赔偿责任只能在损害发生后才能进

行。

行政复议特征1.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2.是一种行政监督

法律制度3.是由行政相对人提起的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为4.是一

种行政司法行为

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行政争议的当事人和与行政争议有利害关

系的人。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一、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

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复议被申请人是指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作出的具

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三、第三人是指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复议

过程中经复议机关批准而参加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确定

行为者

一般机关

派出机关

授权行政

委托行政

不作为案

原主体被

撤销

内设或派仅在超越职权种类时所属机关;其余情况下均为自

出机构

多机关共

同行为

经批准行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己;

作为共同被申请人

继续行使职权的主体或撤消它的主体

被申请人

该机关

派出机关

被授权组织

委托机关

有作为义务的机关

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指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也是

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获得救济的范围。

一、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组

织作出的影响其权益的决定。

二、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具有普

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包括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发布决定、

命令。

三、行政复议的排除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此外,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也不能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行政复议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权限

和分工。它解决的是每个具体行政争议该由哪一个行政机关复议的问

题。

行政复议的管辖与复议机关

块管辖部门

县级以上政府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被申请人复议机关

条管辖府

1,省级以下政1,上一级人民政府

2,上一级主管部门

2,垂直领导机

我管辖

殊管辖

1,

省部级单位原机关自己

政府派1,

2,

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

该机构所在的主管部门或出机关

2,部门派该主管部门的同级政府3,直接管

理该组织的机关出机构

3,被授权4.共同上一级机关

5,职权继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组织

4,多个行

政机关

5,被撤消

的机关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

规或规章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

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由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用以指导整个行

政诉讼活动或者行政诉讼主要阶段的活动的基本准则。

1.共有原则:1)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2)以事实为根

据以法律为准绳3)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原则4)两审终审制原则5)当

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6)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7)辩

论原则8)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2.特有原则1)选择复议原则2)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

执行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审查具体行

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等

选择复议原则,即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经过复议的情

况下,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时,既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

者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也

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不适用调解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案件,既不能把调解作为行政诉讼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也不

能把调解作为结案的一种方式。司法变更权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具

体行政行为经过审理后,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

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

(1)不服行政处罚的案件(2)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3)认为

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4)对行政机关拒绝颁发

许可证和执照或者(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被拒绝或者不予

答复的案件(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被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的

案件(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7)认为行政机

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

权的案件

此外,法律、法规规定受理的其他行政案件,法院也应当受理。

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内部行政行为4.法

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

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

的仲裁行为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

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

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

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级别管辖

基层法

中级法

1、被告为中央专利或商标部门、各级海关、省部级

单位、证券交易所;2、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且基层法院

第一审行政案件

不宜管辖;3、重大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4、重大涉外

和涉港澳台案件;5、国际贸易案件;6、部分反倾销反补

贴案件;

高级法

最高院

专门法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土地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受理

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管辖”,是指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特殊性

或者标的物所在地来确定管辖的法院。又分为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

1)专属管辖。即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2)共同管辖。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

都有管辖权。

被告所在

地管辖

复议机关复议改变案件(改变事实证据、改变规范依据、

1、一般案件;2、复议维持案件

本辖区重大复杂的案件;部分反倾销案件;部分反

补贴案件;

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

一律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与原机关所在撤销或改变原行为结果)

地管辖

原告所在

地管辖

不动产所

在地专属管辖

起诉期限

直接起诉的期限为3个月,从当事人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

起计算。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森林法规定的起诉期限为30日)

(应理解为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且已经告知了诉权或起诉期限)

经复议后起诉的期限。经复议后起诉的期限的期限为15日,从当

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

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者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

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益,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公平竞争权的;(2)与被诉

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

的;(3)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4)与撤销或

限制人身自由案件(原告所在地包括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不动产纠纷案件

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行政诉讼被告是指作出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法院提起

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由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

授权的组织。

(1)被告只能是行使行政管理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原告指控侵

害其合法权益;(3)以自己的名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一具

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

件,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

共同诉讼人是指在共同诉讼案件中,人数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

第一审程序

(一)审判组织形式和审理方式

1.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合议制,合议

庭是实现合议制审判制度的基本组织形式。2.开庭审理是指在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共同参加下,合议庭在审判法庭上按照

一定程序主持审理行政案件的整个过程。方式:(1)公开审理(2)

不公开审理(二)审理前的准备事项审理前的准备是合议庭开庭

审理行政案件之前必须经过的诉讼阶段。

诉讼阻却是指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使诉讼过程中断或者不能

按正常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

1.延期审理2.延长审限3.撤诉4.缺席判决5.诉讼中止6.诉讼终

结7.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8.移送

行政案件的判决是指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的实体裁判,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

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

的裁决

行政案件的决定是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

事项作出的裁决。决定是对人民法院各种命令的总称

法律规范冲突及其适用规则

1,不同等级的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2,相同等级的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

a.适用同一机关制定的相互冲突的法律规范的规则特别法优于

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b.适用不同机关制定的相互冲突的法律规范的规则做出解释或

者裁定

选择题:

1.属于行政给付的是:C

A.支付保险金B.支付行政赔偿金C.支付下岗职工最低生活

保障金D.支付行政合同违约金

2.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的变更判决适用于:B

A.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B.行政处罚显失公正C.被告不履行法定职

责D.超越法定职权

3.行政执法中说明理由制度是为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D

A.批评权B.陈述权C.申辩权D.了解权

4.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C

A.过错加违法原则B.过错原则C.违法原则D.公平原则

5.行政许可是一种:A

A.依申请的行政行为B.依职权的行政行为C.非要式行政行为D.

非授益性行政行为

6.刘某对某市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复议机关应该是:B

A.某市海关B.某市海关的上一级海关C.某市人民政府D.某

省人民政府

7.行政补偿所需要弥补的损失是由:A

A.合法的行政行为引起的B.违法的行政行为引起的

C.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引起的D.非要式行政行为引起的

8.某政府与城建排污公司协商签订了市政排水除污工程项目合

同,该合同具:B

A行政指导性质B.行政合同性质C.行政征用性质D.行政

给付性质

9.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C

A.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C.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10.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哪一类规范性文件设定:A

A.法律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D地方性法规

1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

合法有效,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这体现了

行政行为的:A

A.公定力B.确定力C.拘束力D.执行力

B.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D.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

12.某市政府决定停止三轮车营运并给予因此遭受损失的车主一定补

偿。市政府的决定体现了行政许可的:D

A.法定原则B.公开公平公正原则C.均衡比例适度原则D.信

赖保护原则

13.下列选项中属于行为罚的是:C

A.行政拘留B.劳动教养C.吊销许可证、执照D.没收非法财物

14.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某拆迁公司拆除违章建筑的行为属于:D

A.直接强制B.执行罚C.行为罚D.代执行

15.行政复议最主要的审理方式是:B

A.开庭审理B.书面审理C.两审终审D.听证

16.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属于行政法法源的是:D

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和规章D.行政决定

17.行政复议这一行政行为属于:C

A.行政立法行为B.行政执法行为C.行政司法行为D.依

职权行政行为

18.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下列

规定不正确的是:C

A.赋予相对人处罚决定过程中的陈述、申辩权B.规定相对人对

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C.规定相对人对违法

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不予执行D.规定相对人对行政处罚给予造成的

损害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19.我国行政案件的审判权由(C)独立行使。

A.行政法院B.合议庭C.人民法院D.审判委员会

20.行政合同是一种:B

A.单方行政行为B.双方行政行为C.抽象行政行为

D.行政执法行为

21.下列行政行为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B

A.没收财物B.开除公职C.行政拘留D.

22.行政复议的主体是:C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行政机关D.司法机关

23.不属于中央行政机关的是:C

A.国务院各部委B.国务院直属机构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24.不属于被授权组织的是:C

A.事业单位B.行政机构C.个人D.企业单位

25.制定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是:C

A.具体行政行为B.执法行政行为C.抽象行政行为D.司

法行政行为

26.行政行为被撤销,效力:B

A.不溯及既往为原则B.溯及既往为原则C.不具有溯及力

D.撤回自由的原则

27.不属于法律事实的确认是:C

A.技术鉴定

残等级的鉴定

28.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方式的是:C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B.对公民身体强制检查C.降职

D.对财物的查封

29.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

A.我国的中央行政机关是国务院B.国务院是我国最高权力

机关C.国务院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D.国务院是我国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30.下列选项中公开审理的行政案件是:D

A.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B.商业秘密的案件C.涉及国家秘密

的案件D.行政处罚案件

32.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要审查的是:C

A.行政事实B.抽象行政行为C.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D.具体行

政行为的合理性

33.下列选项中属于可诉行政行为的是:D

A.外交行为B.国防行为C.行政调解行为D.行政不作为

B.卫生检疫C.不动产使用权的确认D.伤

34.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C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

民政府

35.公安机关对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人进行人身拘束,该行政行为

的性质是:B

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C.行政监督D.行政指导

C.国务院D.省级人

40.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何种行为的处理:B

A.违反民事法律规范B.违反行政法律规范C.违反刑事法律规范

D.违反一切法律规范

41.某县技术监督局委托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对贩卖种子的单位

和个人行使处罚权,技术推广站应当以谁的名义行使处罚权?

A.县技术监督局B.农业技术推广站C.农业技术推广站执法队

D.县人民政府

42.行政执法人员可依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进行执法活动,下列选

项哪一项是正确的:B

A.可以口头作出处罚决定B.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C.可以不标明身份D.可以不报所属机关备案

45.下列选项中属于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是:D

A.外交行为

强制行为

B.国防行为C.调解行为D.行政

47.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各选项中可能导致国家赔偿的

事项是:D

A.李某在看守所里自杀B.李某在看守所内生病

C.李某在看守所内与他人互殴致伤D.李某在看守所内被某公

务员殴打致伤

48.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对单位进行的上

限是:D

A.5000元B.3000元C.2000元D.1000元

50.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有:C

A.行政奖励B.行政听证C.授权立法D.工商登记

55.行政裁决是:B

A.行政机关对行政纠纷的裁决B.行政机关对特定民事纠纷

的裁决C.人民法院对行政纠纷的裁决D.人民法院

1.下列不可诉的行政行为是(D)

A.行政事实行为B.行政通告行为C.行政裁决行为D.法定的终局

行政裁决行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执法行

为的侵害就有权向法院提起(A) 

A.行政诉讼B.宪法诉讼C.民事诉讼D.刑事诉讼

3.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

是自收到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C)

A.5日内B.10日内 C.15日内 D.30日内

4.当事人对行政诉讼案件再审的提起应当是在判决或裁定发生

法律效力后的()

A.三个月内B.半年内 C.一年内D.二年内

5.关于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说法错误的是(B)

A.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B.原告不承担举证

义务

C.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D.人民法

院有权调取证据

6.确认发明专利权和海关处理的案件其诉讼管辖法院是()

A.专门人民法院B.基层人民法院C.中级人民法院D.高级人民法

7.下列选项中,可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是()

A.房屋产权登记B.对公务员的奖惩C.政府规章的适用D.劳动争

议的仲裁

8.下列选项中,属于可诉性行政行为的是(C)A.行政调解B.行

政仲裁C.行政不作为D.抽象行政

9.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主体是(A)A.人民法院B.审判委员

会C.行政审判庭D.合议庭

10.对行政诉讼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A.10日B.15日C.30

日D.60日

11.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的是(B)A.原告B.被

告C.第三人D.人民法院

12.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李某死亡,在此情形下,可以提起行

政诉讼的是(A)

A.李某的妻子杨某B.李某的朋友刘某C.李某所在单位指定的张

某D.李某所在街道指定的孙某

13.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认为地方政府规章与国务院部、委规章

不一致的(C)

A.参照地方政府规章B.参照国务院部、委规章

C.由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D.由最高人民

法院作出解释

14.下列选项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A)

A.乡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引发的争议B.镇政府民事调解行

为引发的争议

C.县工商局在商场购买办公用品引发的争议D.市政府作出的不

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引发的争议

15.人民法院审查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以(A)

A.合法性审查为原则B.合理性审查为原则C.全面审查为原则D.

抽象审查为原则

16.当事人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时限是收到判决书之日起(C)A.3

日内B.10日内C.15日内D.30日内

域管辖的是(A)

A.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B.因停产停业提起的诉讼

C.因确认发明专利权提起的诉讼D.对国务院某部门具体行政行

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8.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诉讼决定适用范围的有()

A.有关回避事项B.有关执行程序事项C.有关诉讼期限事项

17.下列选项中,属于特殊地

D.对妨碍诉讼行为采取强制措施E.审判委员会对重大行政案件

的处理

一.甲市出租车司机刘某应一位乘客要求送其到乙市。到达乙市

乘客下车后刘某即在当地拉

了一位乘客欲去B市。这一行为被正在执法的乙市城市管理执法

局发现并报告了乙市交通局。乙市交通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查明情况

后,依据乙市人大常委会制订的《出租车管理条例》(乙市是国务院批准

的较大的市)对刘某作出了3000元的行政处罚。

试分析:

1,如刘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是否可以起诉乙市城市管理执法

局?(2分)为什么?(3分)

答:如刘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起诉乙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因为,正在执法的执法人员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城市管理执法局

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同时,行政诉讼以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为被告,因此,可以起诉。

二.乙市交通局在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是否应告知刘某有

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2分)为什么?(3分)13-235

答:应当告知刘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

第42条规定,在行政处罚程序中,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

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要求,须公开举行有利害

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在质证和辩论的基础上作出处罚决定。刘某被

除3000元的,属于较大数额的范畴。

2.户籍所在地为A区的张某和于某在C区共同侵害了第三人,手

段与情节基本相同。C区

公安机关对张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对于某作出

了200元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在D区对张某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试分析:

1.张某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否向D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2分)为什么?(3分)26-477、479

答:不能向D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本案的被告为做出

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C区公安机关。张某对C区公安机关不

服,应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其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

的处罚,张某户籍所在地A区有管辖权。

2.如果张某“以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变更判

决,人民法院是否应支持其诉讼请求?(2分)为什么?(3分)31-564

答:应当支持其诉讼请求。《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款第4项规

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这就是说,人民法院判决

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具体行政行为系行政处

罚行为,对非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变更;二是

行政处罚有显失公正的情况。因此,法院应当支持。

三.2002年9月24日,某市劳动局的执法人员到私营业主吴爱华

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对此劳动局

执法人员作了劳动安全检查记录,并作出了“限3日内改进,人民

币2000元”的处理意见,吴爱华当场签了字。当天工作人员扣留了吴

爱华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9月27日,劳动安全稽查组对吴爱华

作出了第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当日送达,吴爱华于9月29日缴

纳了。几天后,劳动安全稽查组又到其工厂检查,认为仍不符合

要求,继续扣留“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问:(1)据查,扣留吴爱华工厂

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的法律依据是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个立

法文件,该扣留行为是否合法?(2分)理由是什么?(2)如果劳动局要吊销

吴爱华工厂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其是否可以要求举行听证?(2分)

说明理由。

(1)该扣留行为合法。因为《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

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2)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因为《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

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决

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四,肖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并发生殴斗,派出所接到报案后,

派人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后,说明违法事实与理由并当场作出了

3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肖某不服,在接到处罚决定后61

日以派出所存在程序违法为由向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

出了维持决定,肖某在接到复议决定30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

诉讼。

问:(1)区公安分局的维持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2)本案中被申请人应该是哪个机关?为什么?

(3)复议机关是否应当受理肖某的复议申请?为什么?

1.区公安分局的维持决定不正确。其本身是被申请人,派出所是

其派出机关,派出所的决定就是区公安分局的决定,因此其无权做出

行政复议。

2.本案中被申请人应为区公安分局。

3.复议机关不应受理肖某的复议申请,因为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复议期

限,即60天。

六,2004年8月,某地区行署为发展本地经济、保护本地区的烟

酒业的发展作出一项规定,凡是外地生产的烟酒进入本地销售,必须

取得销售地的县级工商行政机关的销售许可,未经许可擅自销售者,

3万元。F公司是该地区甲县的一家大百货商场,在未获得许可

的情况下,销售外地区的名烟名酒,于是甲县人民政府对F公司处以

3万元。F公司对甲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欲寻求法

律救济。

(1)F公司若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谁申请行政复议?(1分)答:

地区行署

(2)F公司若申请行政复议,能否一并对地区行署的规定提出审

查请求?为什么?(3分)

答:能够。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

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

定(规章除外)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

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3)F公司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应当作出何种

行政复议决定?为什么?

答:撤销甲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决定。因为,地区行署的

规定违反上位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许可法》等),是无效的。甲

县人民政府根据地区行署的规定对F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属于适用法

律错误,故应予撤销。

(4)F公司对上述处罚不服,是否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

么?(3分)

答:可以。对于此类处罚案件,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是提起

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故F公司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2004年8月27日晚,王某因交通问题与李某发生纠纷,后遭

李某殴打。王某即向附近的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报警,

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初步调查,李某对殴打王某的事实予

以认可。当日,安贞里派出所决定立案,并传唤李某接受讯问,李某在

讯问中对殴打王某并致其受伤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悔过,提出愿

意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次日,安贞里派出所民警又对王某进行了询

问。2004年8月29,朝阳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对王某的伤情作出“王

某所受损伤属于轻微伤”的鉴定。2004年9月9日,安贞里派出所作出

给予李某50元的处罚,在向李某宣告后即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

场交付李某。同日,安贞里派出所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抄送王

某。王某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后,认为派出所对李某的处罚

过轻,遂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经审

查认为安贞里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合法、适当,决定予以维持。王

某仍不服,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王某对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最迟应当在哪一天申请行政复议?为什么?(2分)

答:最迟应当在2004年11月8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

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

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王某申请行政复议时应当以谁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应

当是谁?(2分)

答:王某申请行政复议时应当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安贞里派

出所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或者北

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3)王某应当以谁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分)

答: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本案中行政复议机关

作出的是维持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

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

告。

(4)王某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分)

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

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5)如果王某是一美籍华人,其是否可以其中国同学(非律师)委

托代为诉讼?(1分)

答:可以。

(6)法院受理此案后,应当如何判决?为什么?(2分)

答:维持判决,理由是安贞里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证据确凿,适

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变更判决,理由是安贞里派

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或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

是安贞里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

八,2006年12月15日上午,张某因工作问题与李某发生矛盾,

李某一怒之下抡起手里的盛满开水的铁网暖瓶打向张某,暖瓶打到张

某后瓶塞飞出,暖瓶里的开水洒到了张某的脖子上,导致张某颈部局

部烫伤。张某立即向附近的县公安局报警,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

场,着手调查此案。县公安局的民警对李某进行了讯问,对张某和其

他在场人员进行了询问。2006年12月15日下午,经法医鉴定,张某

的伤情构成轻微伤(偏重)。2006年12月20日,县公安局作出给予李

某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在向李某宣告后即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

交付李某。李某认为县公安局的处罚过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市公安局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明显较重,作

出行政复议决定,将行政拘留李某的时间改为5天。李某于2007年1

月5日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仍然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

(1)李某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3分)

答:李某应当向县公安局或者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在本案中,市公安局改变了县公安局原来作出的行政处

罚决定,根据行政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

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

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根据行政

诉讼级别管辖的规定,本案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李某应当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3分)

答: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在本案中,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改变

了县公安局原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复

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在本案中,张某若对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是否可

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答:可以。因为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

不属于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且张某与该

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4)在本案中,李某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

什么?(3分)

答:可以。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

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李某

有选择法律救济途径的权利,其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

定对李某的处罚明显过轻,是否可以加重对李某的处罚?为什么?

(3分)

答:不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在

本案中,受处罚人李某作为原告对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处罚决定提起

了行政诉讼,但利害关系人张某并未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法院即使

认为被诉行政复议决定明显过轻,也不能加重对李某的处罚。

九:宋某因超载被交通执法人员200元,在辩解过程中,交通

执法人员因宋某情绪激烈而加罚100元。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交通执法部门的代理律师向现场的证人重新取

证。问题:(1)交通执法部门的加罚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2)本案中

谁应承担宋某超载事实的举证责任?为什么?(3)本案中交通执法部门

的代理律师向现场的证人重新取证是否合法?为什么?

判决、裁定、决定的区别: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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