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络营销,网络时代获取律师案源的有效方式

更新时间:2024-11-07 13:37:24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1日发
(作者:深圳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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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网络营销,网络时代获取律师案源的有效方式

律师网络营销的定义

伴随互联网技术的成熟,网络受众的快速增长和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律师

利用互联网以及现代通讯技术,加盟、搭建律师网上业务平台,利用软件硬件在

互联网上推广宣传律师,从而达到营销、获得利润的目的

了解网络营销的律师,他们经常在中律网进行学术研究、业务交流和业务协

作,并且通过中律网展示律师自身形象并提供网上法律服务。

与传统法律服务相比,律师网络营销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

1、法律服务方式上创新,即服务方式的网络化,律师通过中律网或其他网

络通讯技术或手段,在线为客户提供迅速、便捷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

2、法律服务内容细分,律师可以从中律网上清楚的了解到受众法律咨询的

法律类别,从而可以扬长避短,争对的进行法律服务,同时宣传自己。

3、法律服务对象年轻化,增加自己的受众人,计算机和互联网是新时代

产物,老年人对它们很陌生,不具有使用它们的技能技巧,也没有使用的习惯,

而青年人(包括中年人)容易接受新事物,掌握新技能,他们往往是律师网络营销

的真正实践者和受益者。

4、法律服务办公便捷,从时间上看,只要有需要,就可以马上上网查资料,

与对方连线,进行实时、互动地交谈,进行即时的法律咨询,从空间来看,不需

要经常出差跑业务,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办理事务,网络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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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具有传统法律服务方式的特点,还融合了网络无国界、快速、便利的优点,

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相对低廉的纠纷解决渠道。

5、律师网络营销不仅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需要他们能够熟

练使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具备一定的电子、电信、IT、网络软件硬件方面的基本

知识和技能技巧。

6、律师协作多元化,律师网络营销,更适合不同单位、不同地区、不同专

业律师之间开展合作,进行信息共享、团队作业。

目前,中国律师的网络化营销还处于初步阶段,实践中的案例多表现为在线

法律咨询和少数律师联盟类网站,其数量有限,质量欠佳,操作模式不一,当然

也有做的比较成功的。然而,随着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和

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我们应该坚信,律师网络营销必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

普遍应用和深入发展,成为律师营销的主要手段。

律师网络营销进入黄金时代

就是一个品牌、产品、服务在互联网上的声誉。北京远景联动网络资讯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陈强介绍说,这也催生了网誉概念和为用户提供网誉管理的

公司。网誉。成立于2008年的远景公司,正是应这一需求而产生的

起初并没有看到其中的商机直到2006年下半年,依靠芙蓉起家

的陈墨。不时上门的客户才让他意识到这是个很有潜力的行业2007年2

月,陈墨成立公司,营业额年增长均超过100%员工也从最初的两人,发展到如

今百多人。

陈墨坦言,但在网络营销这个行业中。自己的公司还只是很小一部分。中国

的网络营销正在进入“黄金时代”2009年整个中国的网络营销增长了约20%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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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大学新闻与传达学院副院长陈刚教授表示。

网民具有消费属性,陈刚看来。有消费者聚集的地方,就有营销的土壤。越

来越多的公司开始重视网络营销。不时增长的网络营销品牌的广告客户就证明了

这一点。说,热闹的网络红人和无处不在网络推手,其实只是蓬勃发展的网络营

销业的一个缩影。

除企业外,实际上。电视台及其节目、影视作品、地方政府等,也纷纷成为

网络营销的积极使用者。此前,张家界借势《阿凡达》将南天一柱改为哈

利路亚山据传,就有网络推手的身影。

催生着从业者数量的不时增加。由于难以统计,客户对网络营销需求的惯例

化和普及化。陈墨估计,仅大大小小的网络推手公司,就已有至少数千家。

记者发现,经多方调查。目前网络营销业呈金字塔结构分布,处于散点异质

竞争的状态,最领先的企业,市场份额缺乏5%进入行业较早,位于塔尖的4A级

广告公司及传统公关公司设立的网络分部或开设的子公司。服务客户多为大企

业,处于第一梯队。有独立接单能力,处于第二梯队的主要是较早从网络推手升

级而成的公司。相对比较规范。多是一些新成立的小公司,位于第三梯队的大量

的行业新进入者。其中也不乏作坊式、未经工商注册的工作室,或是单匹马的

个体户有台电脑,能上网就可以接单子多是衔接执行前两者分包下来的一些

单子,或在某些细分市场深入开掘,自律方面相对较差,鱼龙混杂的现象比较突

出。

以承接分派的任务为主,而处于产业最末端的为数众多的发帖公司、网络水

军等。主要是干力气活儿。为网络营销注入了新鲜血液和强劲动力,搜索、视频、

微博等新媒体、新形式不断发展。营销形式也不断翻新。舆情监测、危机处置、

评论维护、搜索引擎优化、事件营销、口碑营销等都是当前较为普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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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9年12月,数据显示。国的网站数已达323万个,2009年网

页数量达到336亿个,博客应用在网民中的用户规模达到2.21亿。及时掌握

第一手信息,无疑可以协助企业做出正确的判断。

信息生成速度比其他媒介都要快很多,网络上。而互联网的开放性又令信息

不可控,屡见不鲜的网络新媒体、新形式为企业带来很大的外部风险。如2008年

戴尔的报价门“娃哈哈的偷税门”“王石的捐款门”陈刚分析说,对网络信

息的随时监控,已成为企业的一种巨大需求。

律师网络营销模式巨变

互动、个性化和垂直网站将成为未来网络营销发展的新热点,届时中国互联

网业将会迎来一个更广阔的前景。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在互联网大会

后的专访会上对记者说,互动、个性和垂直,既成为网络发展的带来了机遇,也

为网络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随着网络技术的变革,网络营销也随之被赋予了新的特点,通过黄秘书长的

话我们发现,互动网络营销已经在新趋势的带领下走上了前台,成为了新时代网

络营销的重心。只有真正互动的营销方式,才能完成电子商务最后100米的任务

启业通公司总裁王正伟先生如是说。

博客营销,个性却不交互

在web2.0时代的今天,人们想尽一切办法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开展营销,

于是博客营销、B2BIM的营销方式等成为了新网络时代的时尚营销手段。

于是互联网上出现了AMD、慧聪网的等博客营销倡导者。这些厂商的网络营

销成功,使博客营销得以普及。但是当众多中小律所(律师)开始炮制博客营销这

一概念时,效果问题就摆在了他们的面前:通过博客并不能带来像AMD等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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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效应。看过某公司博客的读者,虽然对产品产生了浓厚的爱好,但只能通过

留言等方式与营销人员联系,使博客参与者无法与博客写手在第一时间进行相互

的沟通,不能形成一定的品牌印象,更不用说形成购买。

中小律所(律师)如何才能成功进行博客营销?专家表示,一个合格的博客写

手、一种合适的传播风格,一个被博客读者高度关注的平台是成功博客营销的必

备因素。

精准营销很精准,但不互动

近些年,精准营销也成为了营销业界流行术语。按中国闻名精准营销网站

——窄告网负责人谢先生的话来说:互动、广泛、分众成为了精准营

销的必要因素。

精准营销概念的走红,也引来了多个互联网巨鳄的目光。客齐集、站台网、

分众传媒等精准广告的走热,使得相关行业也受到了众多投资者的重视,各国风

投对精准营销纷至沓来。

互动性成为了精准营销的一大硬伤。一位白领在看过电梯间的汽车楼宇广告

后,产生了强烈的购买欲望,但当发现,掏出手机时,号码已经一晃而

过,对于厂商来说,互动的缺乏使之丧失了很多商机。

目前精准营销仍然讲究信息的推送,强调渠道选择对目标受众的精准捕获,

但互动概念却被淡化,怎样才能到一款完全精准的营销工具呢?

互动营销不但互动,而且很有价值

在互动这一大趋势之下,第三代网络营销工具应运而生。互动营销,强调与

客户的时时互动,并通过这种交互沟通的方式最大程度上捕获访客,形成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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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在我还在做某闻名网站的代理时,发现了

网络营销中互动元素的缺乏,并针对这一问题开发出了律所(律师)通软件,

他很好地解决了网络营销中互动的问题,并受到了广大中小律所(律师)者的认可

北京启业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陆文彬先生如是说。

律所(律师)通软件将互动这一概念带入了网络营销之中,并引领了第三代网

络营销的开展,很好地实现、主动营销功能,并且能够自动进行访客数

据分析,帮助律所(律师)获得第一手的营销资料,成为了互动营销的领军人物。

互动这一概念在律所(律师)通软件中发挥得淋漓尽致。首先,网站客服人员

能够在访客来访的第一时间获知,并能主动与之开展对话;其次,访客也可以通

过网站上悬浮的客服窗口就所感兴趣的问题与客服人员进行沟通;最重要的是,

访客还能在客服人员离线状态下将相关问题发至其手机,真正实现7x24小时互

动。

律所(律师)通软件的强盛功能使之在上市后不久就成为了众多中小律所(律

师)的得力营销助手,已经拥有中关村电脑维修城、对答网、海关总署、贵州省

商务厅等大客户,为其在市场上进一步拓展奠定了基础。

互动已经促成了网络营销模式的巨变,并成为了新一代网络营销的标准,希

望互动营销能给更多中小律所(律师)以生气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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