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空。(15分)
1、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行政法最主要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原则和合理原则。
3、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4、累犯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5、在法律上,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
6、一个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应当具备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四个要件。
8、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负主要的举证责任。
11、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强制制裁措施。
12、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的法定权利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判断正误题,正确的在题后()中打√,错误的在题后()中打×。(15分)
1、因为台湾、香港、澳门实行与大陆不同的法律和社会制度,所以我国是一个复合制的多民族国
家。(×)
2、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可由推定处罚。(×)
3、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制度。(×)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贴大字报的自由。(×)
5、我国法律规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单位审批后,可以招用16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因此,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适用劳动法。(×)、
6、当事人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后,即使在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
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7、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进行。(×)
8、行政立法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
9、王某因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7年刑满释放,2008年又因盗窃10000元,被依法逮捕。
公安机关提出起诉意见时,认定王某为累犯。(×)
10、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始于出生,止于死亡。(×)
三、单项选择题。(15分)
1、(A)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A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B刑罚C民法D刑事诉讼法
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D)设定
A、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C、行政规章D、法律
3、“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中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句话体现了
《刑法》的(D)原则
A、罪责自负原则B、罪刑法定原则C、罪刑相适应原则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4、甲将其所有的一台旧冰箱出卖给乙,得价金300元。甲出卖其冰箱的行为是所有人行使(D)
的行为。
A、占有权B、使用权C、收益权D、处分权
5、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D)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A、法人代表B、第三人C、自己D、被代理人
6、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A)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行为。
A行政机关B委托机关C自己D国家
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D)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中国共产党C全体公民D人民
四、不定项选择题。(12分)
1、下列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是(C)
A、大学校长B、县委书记C、派出所警察D、居委会主任
2、中央国家机构包括:(AD)
A国务院BC国务院总理D全国人大常委会
3、犯罪构成的要素有(ABCD)
A、犯罪的客体B、犯罪的客观要件
C、犯罪的主体D、犯罪的主观要件
4、我国税收的基本特征有(ACD)
A、强制性B、对税率有一定的随意变通性
C、规范性D、无偿性
5、我国刑罚的种类有(ABCD)
A主刑B拘役C管制D附加刑
五、简答题。(15分)
1、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
答:法人设立的结果是法人成立,但并不是任何设立行为都会导致这一结果的产生,只有按照法律
规定的要求而进行的设立行为才会导致法人的成立,法人成立的条件就是指法人得以成立的要件,
它包括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个方面。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
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民法通则》的规定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作为法人的条件,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更主要地体现为法人成立后的特征。因此,不应当认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成立的条件。
以上条件是法人成立的一般的或基本的条件,对于不同类型的法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来确
定其具体条件。
2、简述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六、案例分析。(8分)
李某是某市的个体工商户,1996年2月5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领取营业执照,经营百
货。李某认为,只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营业,就没有办理税务登记。
1、李某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李某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章第六十条规定。
2、税务机关是否有权对此作出处罚决定?若处罚,应如何处罚?
答:取得营业执照后的确具备了经营资格,但还须在注册登记后一个月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章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
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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