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维权专项
法律服务中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责任的范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不为他人所知的信息
包括计算机软件、侵权人的相关信息、资质证明、报告、说明、公证文件等。
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统称为保密资料。
二、乙方有义务保证“保密资料”不经甲方授权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士披露。乙方
承诺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
他目的。
三、若具有权力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乙方将(1)立即
通知甲方此类要求;(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资料,乙方将配合
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1)乙方已经或将要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且已公开
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2)并非由乙方从事本项目有关人员披露或乙方从
事本项目有关人员授权披露的信息;(3)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
由相信该第三方对该等信息的拥有不是由于违反了其对其他方的保密义务
的结果。
五、若乙方或项目有关人员违反本函的保密义务,乙方和项目有关人员须承担相
应责任。
六、如果双方最终不能达成合作,乙方要迅速返还给甲方所有包含或反映有关评
价资料信息的书面资料。不得保留整个文件或其部分内容的任何复印件、摘
录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月日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2-07-19 15:36: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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