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服务合同
常年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用乙方代理律
师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专家建议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国际法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爆发的纠纷,进行法
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
讼谈判协商、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除此以外
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烟鼠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够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
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
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主要包括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
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挂牌上市等专项法律
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委派与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
长年乙方更改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已付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第一套列法律
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已付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
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标准文件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基
本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
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乙方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或者代理
人;
7、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
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
对涉及甲方的原始物证、法律标准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
种情况、文件、资料;
1、法律顾问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
要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指定为任一科灰藓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
问;
4、提出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分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
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
非因乙方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及结算第六条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元,于契约生效之日
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
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
乙方应优惠收费。
解除权本合同到期中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费用由双方书面
认定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处室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
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税费的地租其它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磋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包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其他工作延误、失误导致甲方却步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有关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签订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辩护人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非常重要情节等情形,致
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不怎么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
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
第二条第5-8项有关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
业保险总包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
服务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
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性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
讼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消
除。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委员会/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裁定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或者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消除。如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附注,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协议书/并
加盖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协议书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
同。合同期满后,甲方或进行交办的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延续进行的,
甲方应当按每小时元人民币标准结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
问费。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支持的所有通知、文
件、资料,上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北迁或者
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投递;以邮寄方式的,挂号
递送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2-07-18 21:41: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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