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司法拍卖的关系主体及其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4-11-06 09:46:02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18日发
(作者:王书金二审维持死刑)

OntheRelationSubjectandLegalLiabilityofOnline

JudicialAuction

作者:高颖佳

作者机构: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出版物刊名: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65-70页

年卷期:2015年第3期

主题词:网络司法拍卖;关系主体;责任承担

摘要:由于传统司法拍卖带来了各种问题,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司法拍卖网络化改革。上海的网拍平

台仍以拍卖公司为主体,属于"改良派";重庆引入产权交易机构,与法院实为公法上的委托合同关系,属

于"改革派";而浙江、江苏的淘宝网模式完全以法院作为拍卖主体,是当之无愧的"革命派"。在现有

制度设计的基础上,解构各种模式中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并充实相关责任承担的制度设计,具有积极

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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