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经济法主体的一般原理
(一)填空题
1._是经济法律关系构成的基本要素。
2.经济法的专门行政监督主体包括_、_。
3.国民经济活动的三大主体是-、一和-
4.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有_、_和_。
5.经济法主体法律责任的基本类型包括___和_。
(二)名词解释题
1.经济法主体。
2.经济法的决策主体。
3.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4.社会制裁。
(三)单项选择题
1.经济法意义上的消费主体是指()。
A.为生产需要而消费的自然人和其他个体社会成员
B.为生活需要而消费的自然人和其他个体社会成员
C.为生产需要而消费的自然人和社会团体
D.为生活需要而消费的自然人和社会团体
2.下列哪一项不是国有企业经营权的权能?()。
A.占有B.使用
C.收益D.处分
(四)多项选择题
1.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有:()。
A宪法B.国家机构的组织法C.经济法律D.行政法规
2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方式包括:()。
A.法律授权
B.核准登记注册
C.因主机构设立而产生的内部组织或分支机构
D.取得营业执照
3.企业的义务包括:()。
A.守法经营B.依法纳税
C.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开展生产经营
D.为职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4.下列关于经济法主体体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公民个人不能构成经济法的主体
B.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才是经济法的主体
C.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对经济法主体体系结构的组成具有决定性意义
D,企业是经济法的基本主体
5.经济法的主体包括。()。
A.决策主体B.监督主体C.消费主体D.调解主体
(五)简答题
1.如何理解经济法主体的概念?
2.构筑经济法主体体系结构应明确哪几个前提?
3.国家机构作为经济法主体应承担哪些义务?
(六)论述题
1.经济法主体的特征是什么?
2.经济法主体的结构体系的内容是什么?3.试论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经济法主体
2.行政监察主体技术监督主体审计监督主体
3.国家企业消费者
4.国家制裁社会制裁组织内部制裁
5.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二)名词解释题
1.答:经济法主体,是指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社会实
体。
2.答:经济法的决策主体,是指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决策
权的社会实体,主要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组成。
3.答: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即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因违反经济法而
依法应当由经济法主体及其责任人员承担的法律后果。
4.答:社会制裁,是指特定社会公共机构或者社会团体依法自行决定对与其无组织隶属关
系的违法行为人追究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单项选择题
1.B2.C
(四)多项选择题
1.ABCD2.ABCD3、ABD4.CD5.ABC
(五)简答题
1.答: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应从以下三个角度把握:(1)经济法主体是一种社会实体,是社
会实体的一部分;(2)经济法主体是整个法律关系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3)经济法主体
必须是国民经济管理活动或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参加者。
2.答:(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对经济法的主体体系结构的组成具有决定意义;(2)国家
经济管理机关在经济法主体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是经济法的重要主体;(3)企业在经济
法主体结构中处于基础地位,是经济法的基本主体;(4)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企业的
内部机构可以成为经济法的主体;(5)公民个人也能成为经济法的主体;(6)各主体间组
成多层次、双重职能、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3.答;(1)正确履行经济职权,格尽职守;(2)积极履行经济职权,做好服务性管理工
作:(3)严格履行经济职权,积极接受监督。
(六)论述题
1.答:经济法主体的特征主要是:
1)经济法主体外延的宽广性。经济法主体的范围很广,包括处于主导地位的国家机关、处
于基础地位的企业、公民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经济法主体的这一特点是由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决定的。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包括企业组
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这些关系既有宏观经济关系,
又有微观经济关系,内容涉及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环节,因此,其主体范围必然十
分广泛。
2)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特定性。这种特定性是指经济法主体的活动必须发生在国家协调本国
经济运行中的国民经济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中。这种行为是为了实现特定目的的,即国民经
济管理目的和生产经营目的。这种行为的形式是多样的,涉及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的各个
方面。经济法主体所参加的经济活动的特定性,进而导致所实施的行为的特定性,是经济法
主体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主体的根本标志,是经济法主体的最显著特征。
3)经济法主体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由于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主要是国民经
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法律关系,所以,经济法主体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他们的法律地位不完全平等——管理者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被管理者依法接受管理,
服从管理者单方的意志。但由于这种关系的实体仍是以各种经济管理行为和生产经营活动本
身为其基本内容,因而带有明显的经济性,区别于行政管理法律关系。
4)经济法主体在法律形态和组织形式上的多样性。经济法主体的总体结构是由多种法律形
态、多种组织形态的各类社会实体组成。由于各类主体的性质不同,权能有别,法律地位各
异,因此,它们的法律形态和组织结构也大相径庭——管理机关中既有国家权力机关,又有
国家行政机关,既有中央管理主体,又有地方管理主体;被管理机关中既有企业,又有公民,
还有其他社会组织;企业中既有公司,一又有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等。
2.答:经济法主体的体系结构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经济法的决策主体。经济法的决策主体,是指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经济法律
关系中享有决策权的社会实体,主要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经济法的
核心问题和基本任务是实现国家对国民经济的组织和管理,反映国家意志,体现国家的最高
决策权。这其中,在对社会经济组织内部实行管理时反映的则是企业意志,体现企业组织的
决策。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只有决策主体享有最高决策权和各层次的决策权,前者具体表现
为宏观决策,即国家、地方和部门对全局和长远经济发展和经济利益的决策;后者表现为微
观决策,即企业根据宏观决策的目标、市场需要和自身的能力所作出的企业生产经营决策。
这两种决策反映在法律上,国家机关享有各自权限范围内的宏观决策权,企业享有企业范围
内的微观决策权或企业的决策权。
2)经济法的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法的经济管理主体,是指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在经
济法律关系中享有国家经济职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的社会实体,主要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和企
业。事业单位。经济法管理主体是决策主体的执行主体,其职能是专司执行,负责管理。经
济法管理主体也是分层次的,不同层次管理主体的经济职权和经营管理权的范围是不同的。
3)经济法的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从事生产经营
或服务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实体。这主要包括各类企业、个人经营者和承包户。从
生产经营主体的法律地位、主体资格看,生产经营主体可以分为法人资格主体和不具备法人
资格的主体。生产经营主体作为经济法主体主要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1)作为独立的生
产经营者依法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从中表现出主体资格;(2)它们在国家经济管理机
关管理经济活动时,作为被管理者而形成的相对人的主体资格。
4)经济法的消费主体。经济法的消费主体,是指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
服务。享受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实体,主要包括自然人和其他个体社会成员。这里有两点需要
特别明确:(1)只有以生活消费而非生产消费为目的的消费主体才是经济法主体意义上的
消费主体;(2)只有自然人或其他个体社会成员而非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才是经济法主体
意义上的消费主体。消费者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三大主体之一,国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指导
与被指导关系以及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因消费、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而发生的关系都是经济
法所规范的重要内容。而法律调整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物质
和文化的需要,因此,消费主体是经济法的重要主体,在经济法的主体构成体系中占有重要
的地位。
5)经济法的监督主体。经济法的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社会经济活
动和国民经济管理活动中享有监督权的社会实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行使
专项监督权的专门机关、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及人民众。按其职能和法律地位来分,有以下
三类:(1)权利监督主体。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其对全国及所辖
地区的立法、执法和司法进行全面监督,同时也对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经济
活动进行监督。(2)行政监督主体。行政监督主体又可以分为一般行政监督主体和专门行
政监督主体。一般行政监督主体的监督就是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存在
的经济法律监督和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所主管的经济工作进行的监督。专门行
政监督主体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主要包括行政监察主体。技术监督
主体和审计监督主体。(3)社会经济监督主体。是指在国家经济管理和社会经济活动中进
行经济监督活动的社会实体,包括社会团体、众组织和人民众,例如,工会、妇联、消
费者协会、公民个人等。我国宪法和其他法律都明文规定上述主体享有广泛的社会监督权,
这其中就包含对国家经济活动的监督权。
3.答:企业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要创造者,经济法主体中的基本主体,在经济
法主体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也是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组
成部分。
1)企业的权利。(1)一般企业的权利。企业的一般性权利就是非国有企业的基本权利,根
据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其基本权利又各有不同。对于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来说,其基本
权利包括企业财产所有权、生产经营自主权、获取盈利权。对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
来说,它虽然享有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权,企业收益也由合伙人共享,但合伙企业财产由合
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积累而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有,合伙人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对个人独资企业来说,在法律上业主人格和企业人格混为一体,它的财产构
成和责任形式与法人企业是有本质区别的。(2)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国有企业由于企业财
产归国家所有,因此,其最主要的权利就是经营权。国有企业经营权是指国有企业对国家授
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我国(宪法)第16条明文规定
了这一权利。国有企业经营权是财产所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国有企
业经营权取决于国家授权,并受法律约束,其范围十分广泛。国有企业经营权是权利和义务
的统一体,具有排他性。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国有企业经营权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
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出口权。投资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
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等
多项权能。
对企业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义务。企业的一切活动都
必须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进行,不得违反。这不仅是保护社会经济秩序所必需的,也是
保证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2)接受和服从国家有关主管机
关的管理和监督的义务。企业在存续过程中所进行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不可避免地要涉及
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企业有义务接受和服从来自这些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如实
提供合作,自觉接受检查。(3)依法纳税的义务。企业应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缴纳
各种税款,不得欠税、偷、税、漏税,更不得违法抗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企业对社会的义务。企业作为社会的细胞,不仅要通过生产经营或其他服务活动达到营利的
目的,同时也要为社会发展承担重要的责任,例如,做好环保工作、保障产品质量、诚实守
信,遵守社会公德等。(5)企业对职工的义务。企业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按照
有关劳动法规的要求遵守劳动合同制度、工资制度、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安全保护制
度、职业培训制度等。同时,企业还有义务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职工缴纳法律规定
的各种社会保障基金。
本文发布于:2022-07-18 20:04: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2190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