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雇佣和被雇
佣的关系,就说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属于劳动关系,这
其实只是劳动关系的一种。在法律上,通常会出现基于劳动
关系的个人和单位之间的纠纷,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问题,劳动关系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雇佣和
被雇佣的关系,就说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属于劳动关
系,这其实只是劳动关系的一种。在法律上,通常会出现基
于劳动关系的个人和单位之间的纠纷,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
来解决问题,劳动关系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
动关系。劳动合同关系应是指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
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照劳动法的
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接受
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并获取劳动报
酬和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虽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
动法所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的双重性质。劳
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在劳动
法律关系建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是平等的主体,双方
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后,劳
动者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供劳动力的被领导地位;用
人单位则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领导地位,
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
主体的属性。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
合同约定形式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
事人的共同意志。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质,
当事人双方的意志虽为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主体意志,但它
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国家意志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
地位,起统帅地位。
3、它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征。劳动
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
生产资料相结合,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才能在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也就是
劳动法律关系得以实现的过程。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认为的劳动关系就是雇佣关系这一
观点其实是有误的。严格来讲雇佣关系并不等价于劳动关
本文发布于:2022-07-18 15:37: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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