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O9月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Sep。2013
第42卷第5期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Social Science) Vo1.42 NO.5
“法律”的概念隐喻
——基于法律名言的汉英对比研究
刘国生
(广东警官学院公共课教研部,广东广州510230)
[摘要]文章在概念隐喻理论指导下系统探讨汉英法律名言中的“法律”概念隐喻。研究发现・汉英两种
语言都有着共同的“法律”概念隐喻映射.汉英“法律”概念隐喻的生成机制是相同的.即都包括拟物化隐喻、拟人
化隐喻、拟动物化隐喻、方位隐喻等。每组概念隐喻在喻体、喻义以及民族法律文化内涵方面都存在相同性或相
似性以及差异。
[关键词] 概念隐喻;法律名言;源域;生成机制;文化内涵
[中图分类号]:H 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623(2Q13)05—0117一O5
近年来,法律隐喻现象在国外法学界讨论热烈,
确看待各民族文化的优点及不足,相互吸收对方的
优秀成果,加深汉英民族相互了解和交流 因此,本
文选取8对汉英法律名言作为研究语料。
一
其中不乏争议。事实上,不同学科都从各自角度对
法律隐喻进行了研究,包括语言学、哲学、修辞学、认
知心理学以及文学等。然而,由于研究方法的巨大
差异,这些研究很难被相互认同。国内对法律隐喻
的研究不多见,只有少数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法律隐
喻作了些富有见地的个别性研究[1]。法律作为一种
抽象事物,与每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古今中
外关于法律的至理名言众多,而且对该词的隐喻性
语言表达甚是丰富。从词义学角度看,汉语“法律”
一
、汉英“法律”的概念隐喻对比
法律作为抽象事物,人们最初难以从特征与功
能来深刻理解其概念。“思维贫困假说”认为,早期
人类由于思维能力的局限,其语言难以表达抽象、无
形以及无生命韵东西,只得借助自身和周围事物的
具体意象来认知无形世界和表达抽象概念,进而由
此及彼、由表及里,不断提高人类自身的认知思维和
语言表达的想象力和创造力[2]。人们把抽象的法律
词本身就含有丰富隐喻。“法”一词可追溯到
“瀵”。李悝首次在《法经》中提出,漉字的组成:水,
平之如水;席,传说的神兽“獬豸”,能区分是非善恶,
喻指正直之意;去,去掉。所以,法比喻平均、正直。
概念和其他具体概念联系起来,用其他概念来理解
法律概念,从而生成了各种“法律”概念隐喻。
(一)物喻法律 《说文解字》:“律,均布也。”律含有“提供模式,纠偏
止邪,使之统一”的喻意,揭示了法的调整、规范功
能。可见,具体概念在构建抽象概念“法律”的过程
拟物是视非物体事物为物体的机制。源域是非
生命物体,当物体是客观和有形时则更易被感知和
理解,也很容易被表达、量化和修饰。因此,认知和
语言中的很多其他事物能映射到物体上,生成拟物
化隐喻。拟物化也是法律领域最常见的隐喻之一。
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用
系统的概念隐喻理论对“法律”概念隐喻进行更深入
具体的例证研究。本文旨从汉英对比角度试图回答
两个问题:汉英“法律”概念隐喻在哪些方面存在着
同一性;体现了两民族哪些共同和独特的文化内涵
等。汉英名言中“法律”一词有着丰富的隐喻概念及
蕴含深厚的民族文化,分析这些现象有助于我们正
喻体、喻义和文化内涵相似。汉英法律语言中,
许多隐喻都将具体物体映射到抽象的法律概念上。
例如,汉英民族都倾向于将法或法律比喻为“网”,但
对于法网的喻义理解角度不同。
[收稿日期]2013—06-12
[基金项目]2012年度广东警官学院院级科研资助项目(2012一YB12)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刘国生(1975一),男,广东警官学院公共课教研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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