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名人名言:
1、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
认为法理学是阐述实在法原则和法律关系的法律科学;
2、哈里斯(英国):
认为法理学是装满各种各样有关法的思辨的大口袋;
3、斯通:
法理学是关于法律原则、法律观念和法律方面法的的研究成果;
4、英国沃克:
认为法理学是研究法律最基本、最一般问题的一门法学学科;
5、波斯纳(美国):
所谓法理学,指的是关于法律这种现象的最基本的、最一般的、最理论化的分析,
法理学所涉及的问题,所使用的视角,大部分与法律实务者的日常关心相距甚远;
6、亚里士多德:
“法是不受任何感情因素影响的理性”;
7、西塞罗:
“完全非正义的法律不具有法律的性质”;
“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整顿理性”;
8、塞尔苏斯:
“法是善良公正之术”;
9、格雷认为法官是副率的创造者而不是发现者;
10、哈特:
认为法是具有普遍效力的规则,并且认为一个发达的法律制度不但要有首位规
则,并且认为一个发达的法律制度不但要有守卫规则,而且还要有次位规则;
11、孟德斯鸠:
法是有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12、奥斯汀:
对于制定者来说,法是自己所发布的命念;对于遵守者来说,法是需要恪守的义
务,而就法本身而言则是命念、义务和制裁的统一;
13、卢梭(公益说):
法是公益的体现;法是公益的宣告;
14、托马斯阿奎那
法归结为神意的体现;
15、亚里士多德:
“法是最优良的统治者”;“法治应当优于人治”;
16、柏拉图:
“人治优于法治”;“哲学家智力国家”;
本文发布于:2022-07-18 11:01: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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