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大与监察机关的监督关系

更新时间:2025-02-26 08:28:20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16日发
(作者:上海 经济适用房)

DiscussiononSupervisionRelationshipBetween

People’sCongressandSupervisoryOrgan

作者:兰天鹤[1]

作者机构:[1]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上海201701

出版物刊名:宜宾学院学报

页码:56-63页

年卷期:2020年第4期

主题词:监察机关;权力机关;监督关系的区分和构建

摘要:监察法明确了监察机关的监察范围包括人大在内的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而人

大作为我国的权力机关依据宪法同样负有对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如此监察机关和人大之间就形

成了一种新型的互相监督关系。从性质上来说,监察机关对人大进行的是“对人”的监督,而人大

对监察机关进行的则是“对机构”的监督;从地位上来说,人大对监察机关的监督居于高位;从措施

上来看,监察机关对人大的监督要区分对具有双重身份的人大代表的监督,而人大对监察机关的监

督可以采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等方式。


本文发布于:2022-07-16 17:17: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1652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