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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
核心内容:公司解散,是指业已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
其积极的业务,并开始处理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但是公司出现哪些情形时需要解散呢?
公司解散之后会出现怎样的法律后果?以下由法律快车的编辑详细为您介绍公司解散的情
形和承担的后果。
一、公司解散的情形: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除上述几种情形外,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这种依法
责令关闭,可能是由于不同的违法行为而造成,但它已不具备依法存在的条件,不能再具有
法人资格,所以应当解散。比如,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
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公司营业执照,这也是责令关闭,取消其
法人资格,就应当解散这样的公司,这种解散称为强制解散。公司还有因破产而解散的,也
就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应当解散,依破产程序处理。
二、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
1、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
公司解散之后,一般都必须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后,公司
原来的代表及业务执行机关即丧失权利,由清算组取代之,清算组代表公司为一切行为。但
是,公司的股东会及监事会依然存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
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的清算组
由股东大会确定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
自此,即进入清算程序,公司便成为清算中公司。
2、限制权利能力,停止营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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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宣告解散后,其权利能力即受到法律的特别限制,这种限制系特指解散公司的权利
能力仅局限于清算范围内,除为实现清算目的,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处理未了结业务外,公司
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属资合公司,股份的转让对于解散后的公
司并不产生重大的利害关系,原则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仍可自由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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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16 14:19: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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