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免费法律咨询: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是什么 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处理

更新时间:2024-12-13 03:58:41 阅读: 评论:0

上海浦东机场爆炸案-易延友


2022年7月9日发
(作者:湛江电信两兆包年)

法妞问答

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是什

么?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该如何处理?

来源:法妞问答

简介: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是什么?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该如何处理?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

现的,对方可以行使合同的解除权上海孔明灯。合同法对一方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做了相

关规定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正文:

概念解读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对方可以行

使合同的解除权属。这种情形主要包括下面两方面的内容:

(1)如果合同履行期限对合同目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著作权保护,迟延履行期限构成了根本违

约,非违约方无需催告就可以行使合同的解除权。具体有以下几种①履行期限构成了合同

的必要因素申办幼儿园,例如:圣诞礼品、中秋月饼、春联、生日蛋糕、结婚礼服等季节性或节日性

很强的货物;②迟延履行后闯黄灯吗,债权人能能够证明继续履行合同对自己已经没有任何利益了查商标怎么查。

例如,债权人证明,由于合同债务人迟延时间过长,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将

是债权人蒙受重大损失。

(2)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结果敦煌租房,使另一方当事

人蒙受损害的,导致了另一方无法获得在签订合同时所期待的利益代理人。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配合,对方当

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但是这并不当然的导致合同的解除,须经解除权人依法行使解除

权合肥学校发现婴尸,才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清明假期2021。

法妞问答

1.合同当事人均可采用通知的方式(口头或者书面)解除合同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解除的通知到达对方当

事人的,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无需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哪有。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合同一方行使了解除权后,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

确认该合同是否应该解除卫生系统绩效工资。但是养老双轨制是什么意思,对方提出异议有时间限制安阳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如果双方约定了异议期间

的ktv包间里的女,对方应该在异议期间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对异议期没有约定的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

起3个月以后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参考案例

甲超市为了在中秋节来临之前上架“新月”牌的月饼,于是和乙加工厂鉴定了买卖合

同,合同中约定,乙在农历八月初五交货100箱月饼,甲预先支付价款2000元股票停牌什么意思,剩余的

5000元在乙交货后支付宁波法律服务。随后后妈当家,在约定的交货时间八月初五时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什么,乙没有按约交货,眼看中

秋节即将来临,甲无奈只好通知乙解除合同,另供货商家济南市社会保险信息查询系统。乙多甲的解除通知置之不

理,在八月十六将甲预定了箱月饼交给甲没系安全带扣几分,并要求甲支付剩余的5000元价款温州社保。甲拒绝接

受货物印花税税率,并要求乙归还预先支付的价款2000元法律监督的主体,遭到乙拒绝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甲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乙

归还自己2000元的预付款李凯强。

本案中,甲乙本约定农历八月初五交货杭州交通违章处理点,目的是甲超市要在中秋节来临之前销售月

饼,乙因为迟延交货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导致甲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享有合同的解除权,甲可以无需催

告,直接通知乙解除合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所以,甲的解除通知到达乙时,该合同就得以解除,乙应返还

甲2000元的预付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法,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工厂注册需要什么手续,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查户口所在地。

解决方法

流程图

法妞问答

特别提示:一方可以向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后银行卡被冻结怎么解除,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

方返还价款、订金等车多网违章查询。

最新存贷款利率-买官卖官


本文发布于:2022-07-09 12:35: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78/1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